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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719027-2-09_E/2015-0924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9-24 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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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腾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县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腾冲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地震应急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成立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县内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在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协调下,及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学涛   局长             

    副组长:尹以华   党组书记

杨可昌   副局长

陶安斌   副局长

苏加琴   副局长

聂根源   副局长

   成   员:王海平   办公室主任

杨自杰   矿山股股长

尹  虹   危化股股长

            何礼逵   执法大队队长

            杨正光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双明   规划信息股股长

刘志强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陈  芳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综合联络组、抢险救灾组、恢复建设组。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地震应急领导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在县安监局抗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副局长苏加琴担任,成员有王海平、杨双明、赵桂芬、白自玲、尹光媛,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安监局和上级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3、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联络组

组长由县安监局副局长聂根源担任,成员有尹虹、刘志强、马毅、孟揆

综合联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外的联络和应急物资调度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受灾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三)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县安监局副局长杨可昌担任,成员有何礼逵、杨正光、黄开稳、毕磊、杨山

抢险救灾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协调各生产经营单位成立抗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抗震抢险救灾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困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四)恢复建设组

组长由安监局副局长陶安斌担任,成员有杨自杰、刘敏、杨洋、杨林、杨鹏

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受灾生产经营单位设施的损毁情况。

2、根据受灾生产经营单位设施的损毁情况提出重建计划,并向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积极争取上级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每隔一小时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向县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工作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相关人员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协调各生产经营单位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协调电力部门保证供电的畅通。

(五)加强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抗震工作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安监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应急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