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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108-/2020-082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09: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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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76301000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3、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贯彻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相关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腾冲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安排和部署,我局按照“落实政策、工作不完、专班不散”的原则,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制定了风险防控方案,及时摸查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掌握苗头性问题,确保不发生非正常上访。目前,接访500多人次,申请对象有211人,其中已进行社保核查的194人,录入系统194人,个人已缴费78人,办结34人  

2、退役军人安置就业政策。    

一是积极接收退役转业军人。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9人,其中义务兵98人、下士45人、中士9人、上士25人、四级军士长12人。选择自主就业86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37人,转业干部9人。目前已按程序妥善接收完毕。二是及时请示拨付安置资金。3月上报政府请示安排8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20.69万元,7月安置资金已下拨到位。三是积极协调退役士兵安置岗位。目前,我局已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37人,其中转业士官35人,城镇籍退役士兵2人。经过积极与编办、人社等各相关单位协调联系安置岗位,妥善做好了我市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四是努力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2019年对34名退役士兵中长期技能培训落实经济补助20.4万元;我局努力与各用人单位协调尽量拓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一年来推荐、协助退役士兵就业18人;组织退役士兵50余人次参加上级技能培训和招聘活动各两次。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节前送温暖,关爱暖人心活动。2019年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春节座谈会,组织了军转干部到敬老公寓进行节前“奉献爱心、感恩社会”活动。二是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确认登记工作,确保他们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及时解释退役金变更政策,准确发放新增人员退役金卡。三是积极落实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相关政策,确保全市自主择业干部享受当地公务员医疗保险政策和工会医疗互助。2019年组织74名军转干部参加第15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上交医疗互助金0.93万元,为1名军转干部申报了2018年生病住院的医疗补助金。申报成功第2代医保卡19张,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4、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摸排了解长期生病卧床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状况和听取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代表们的意见建议,2019年共发放春节慰问金4.28万元,发放八一慰问金24.85万元。组织到市中医院进行年度健康体检1次。二是积极掌握思想动态。对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悉心听取他们的真实想法,掌握其思想动态,积极开展好服务工作,2019年以来已累计组织军队转业干部代表座谈会6次。  

5、优抚工作。    

一是落实优抚对象待遇。2019年,我市优抚对象按规定上报省民政厅新批伤残军人4人、参战涉核退役军人1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90人,共新增重点优抚对象105人,因死亡取消伤残抚恤5人、烈属2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30人、带病回乡补助23人、老烈士子女补助1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4人,共计68人。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764人。在做好数据更新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落实他们的相关待遇,共安排优待抚恤经费4001.98万元,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能及时、足额领取优待抚恤金。11月5日至6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爱心献功臣”巡回医疗活动至马站乡、曲石镇开展,共诊疗132名重点优抚对象,支出资金4.6万元。2019年,对292名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共260.85万元。  

二是完善信息采集工作。2019年我市信息采集工作按上级要求稳步推进,完成了第二阶段信息交叉比对及进一步完善工作。11月核实1634条因系统比对存在问题数据,截至2019年12月,我市健在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13069人,其中军转干部543人,占总数4%;现役军人家属1960人,占总数的15%;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33人、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37人、三属138人、退役士兵10358人,占总数的81%。  

三是完成光荣牌悬挂工作。2019年腾冲健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13166人,申请悬挂光荣牌12843人(323户为一个家庭同时符合2个以上悬挂条件),经梳理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取消悬挂资格129户,应悬挂12714户,2019年5月,我市圆满完成光荣牌悬挂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优抚对象“解三难”。2019年,解决354名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5.34万元;解决402名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3.25万元;为全市5764名优抚对象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安排资金144.1万元。  

6、褒扬纪念工作。    

一是烈士纪念活动丰富有效。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上,2019年9·30烈士纪念日,市委、市政府领导携相关人员组成两个组对4位烈士代表遗属进行入户慰问、对7名离休老干部发放了纪念章,全市18个乡镇组织慰问组对烈士遗属进行了慰问,全市共慰问烈属102户,支出慰问经费10.2万元。慰问伤残军人182名,发放慰问金6.7万元。同时,市级四大班子领导率市直各部委办局领导、各人民团体领导、老战士代表、烈属代表、驻腾军警、少先队员等方面人员共200人到烈士陵园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烈士陵园一年内共接待55536人次,其中清明节期间学校4469人次,烈士家属67人次,他们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表达了对烈士的深切怀念和崇高敬意,表明我市继承先烈遗志、谱写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腾冲篇章而努力奋斗的坚强决心。  

二是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褒扬到位。2019年我市共计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37人次,发放慰问金8.42万元,并对荣立二等功的4人开展了送喜报到家活动。  

三是烈士陵园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5月初,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除险加固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支付工程资金75万元。工程建设完成后对陵园安全及设施保护作用明显。  

四是军人坟墓迁移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12月19日,将原解放军71医院病故的21名军人坟墓迁移至腾冲市景福公墓集中管理。有效解决了坟墓杂草丛生、破烂不堪、无人看管的问题,在全社会营造了从军、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五是烈士信息系统完善上报。2019年,按上级时限、标准,分别填报腾冲籍171名烈士及遗属信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名网和褒扬纪念管理系统,圆满完成任务。  

7、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2019年春节期间积极配合市委、政府及18个乡镇分别对现役军人家属、烈属、因公牺牲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进行了走访慰问送温暖,“春节”期间各级慰问共支出经费103万元;“八一”建军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领导主动了解和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给每支部队送去了1万元的节日慰问金,共支出12.6万元;全市220个村(社区)都不同形式的召开了现役军人家属、军烈属荣誉、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座谈会,对5810名困难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共支出经费100.6万元;有驻军的4个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军警单位进行了节日走访慰问,给每个辖区部队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支出慰问活动经费4.5万元。协调解决了21名驻腾军警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腾冲市2018年荣获“全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荣誉,在此基础上,2019年我市结合机构改革契机,争创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10月局领导带队到大理开展了学习活动,预计12月召开创建动员会。  

8、着力建设服务体系。    

2019年5月,腾冲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9月市级服务中心人员到位。10月,各乡镇明确服务站负责人及分管领导,11月打造乡镇服务站示范点1个,12月打造社区服务站一个,并明确了村社区服务站负责人。至12月,我市服务体系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初步完成。  

9、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我局信访维稳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多沟通,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事前控制,注重化解疏导,综合运用政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健全应急联动处理机制,将突发性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控制在最小限度,通过采取加强政策宣传,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稳妥做好保山军分区退役军人在腾举办“滇西抗战研讨会”,协同联动政法、公安、信访、文旅等部门,全程密切关注好退役军人活动安排,确保活动期间人员安全稳定。同时,对来单位咨询、了解政策的退役军人给与耐心细致的解释回答,定期召集企业军转干部、复原干部等人员进行政策交流,及时掌握其合理诉求和人员动向。2019年接待上访优抚对象800次3600余人次,坚持有政策尽快办理,无政策耐心解释。保证了我市涉军群体无赴昆进京情况,市内无涉军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年涉军群体安全稳定。  

10、军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腾冲市军干所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服务军休干部为中心,积极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推进建设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优质化,积极搭建释放“余热”平台。坚持每月1日组织军休干部集中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科普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设立图书室、门球场、露天健身场,组织门球、桥牌、地掷球、象棋队伍,并参加县、市、省各级老年运动会4次,举办“八一”门球邀请赛1次;推荐老干部5人参加腾冲市委全会,同时推荐杨祖甲参加腾冲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老干部就近外出学习每月1-2次,年内省外学习1次;组织老干部疗养1次;按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和各项生活补贴;节庆日进行走访慰问;年内接收两名军休干部,目前共有军休干部31人。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着力打造了“夕阳不老松,红心永跟党”的军休精神家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政府组织部门,是行政单位;腾冲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097,88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7,883.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单位,没法与往年的数据作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268,349.49元。其中:基本支出9,380,924.18元,占总支出的46.28%;项目支出10,887,425.31元,占总支出的53.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单位,没法与往年的数据作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80,924.18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单位,没法与往年的数据作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87,425.31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单位,没法与往年的数据作对比。支出明细如下:死亡抚恤:256,098元,主要用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老烈士子女的抚恤;伤残抚恤:2,543,984.2元,主要用于“三属”人员的生活;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02,251.82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义务兵优待金:1,99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2019年义务兵家庭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288,685.13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等;退役士兵安置:1,348,066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45,827.32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94,894.88元,主要用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接续;拥军优属:11,15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453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的“八一”慰问、体检及个案救助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5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的周围石挡墙;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67,009.96元,主要用于大门、办公楼、安置房、外墙维修维护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18,34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单位,没法与往年的数据作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71,19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主要用于支出明细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896元;死亡抚恤:256,098元;伤残抚恤:2,543,984.2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02,251.82元;义务兵优待金:1,990,000元;其他优抚支出:707,160.2元;退役士兵安置:1,348,066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45,827.32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94,894.88元;行政运行:1,432,391.21元;拥军优属:187,336元;事业运行:321,33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453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5,318,404.76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1,301,092.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15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支出明细如下:行政单位医疗:77,158.56元;事业单位医疗:35,716.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4,284.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0,077.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529.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4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成立的单位没有2019年预算数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0,077.64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529.64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548.00元,增长100%。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成立的单位没有2019年预算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29.64元,占82.93%;公务接待费支出8,548.00元,占17.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29.6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529.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服务军休人员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调研、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上级实地调查人员、办理军队交接离退休人员相手续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801.39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成立的单位没有2018年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5,945.3元;水费1,443.94元;电费566.94元;邮电费1,288.48元;差旅费56,268元;维修(护)费3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38,200元;工会经费31,728.7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30元;其它交通费用72,7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9,13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0,172,778.14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5,509.43元,固定资产7,750,667.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02,262.4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15,758.03元,固定资产增加979,90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66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172778.14      

12415509.43      

7750667.71      

7327880.15      

54541.42      

0      

368246.14      

0      

0      

660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1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1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开展自评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9,975,024.22元,编制绩效目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0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时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没有2018年的数据,也没有2019年预算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