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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16-3-04_H/2018-0802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8-02 1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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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审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深入分析当前我市审计工作情况,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学谋划好下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审计工作,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全市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及2017年末指标完成情况

(一)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审计体制改革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国发〔201448号)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云发〔201624号)的决策部署,按照试点改革的要求,从201711日起,腾冲市审计局同步完成了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

——在人财物管理方面:省委编办下达我局编制28名,较改革前的34名减少6名(原参公管理事业编)。实有干部职工29人,其中,领导班子5人。从学历和专业技术上看,研究生1名,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5人(高级审计师6人,会计师和审计师等7人,造价师3人)。审计部门在保留地方政府组成部门的基础上,实行双重领导和双重经费保障机制,作为省级编制单列管理。纳入省级三级预算单位管理,省级保障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本级政府安排的购买性审计服务、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绩效考核等所需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预算安排。日常工资审批、晋升和档案管理等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代审批和管理并报省级执行。对领导班子的任免、审计干部提拔和交流等,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发〔20172号)的规定执行。

——在审计工作安排方面:一是,按照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的理念,整合全省审计资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按照本级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统一纳入年度项目计划。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由各级审计部门初步编制,报本级政府审核后,并报上级审计机关审定。四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回归审计主业,按照《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发〔201853号)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13号令)的规定。为保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一方面要退出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同时审计部门不再开展前置审计等工作;另一方面,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经济联系,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费用,外聘中介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办发〔201558号)精神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了腾冲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函询制度,出台了《腾冲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腾冲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试点开展了2家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等。

(二)2017年末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完成审计项目102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3.89亿元,其中:审计期间自行整改资金1.13亿元、审计处理和纠正2.17亿元、移送处理事项10件,金额2374万元,有效期内整改率为100%。纪委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党内警告、行政警告6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做出罚款、通报等处理,制定出台有关制度规范2项。2017年,审计数字化绩效比为1:164(审计局全年开支与发现问题资金的比例)。

一是持续开展了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2017年对保障性住房、政府债券、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扶贫攻坚等5项进行了跟踪审计,有效促进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点项目的加快推进,切实增强了审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建设性。二是围绕公共财政资金,做深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及财政专户清理等情况,揭示了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全市209家独立核算单位的三公经费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审计了市司法局、市移民局、市纪委等6家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四是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经济责任,客观审慎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为市委提拔、任免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受市委的委托,对市供销社、市卫计局、市工信局等8家单位共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一家国有公司审计。并试点开展了1个乡镇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五是围绕重大项目投资、五网建设、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等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对全市42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竣工结算审计、实施了34个政府投资项目的拦标价审计。六是拓宽审计领域,持续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持续对芒棒镇、曲石镇等4个乡镇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覆盖面累计达到全市18个乡镇、220个(村)社区总数的33%45%

二、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宪法》《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强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审计了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及政府性债券、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完成审计项目57个,占计划项目的64%,共审计100多个单位。在各项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露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改革和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败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  创新审计组织方式,首次开展大数据集中分析审计

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在运用大数据集中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分散核查审计疑点的方式,对我市51家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二)  围绕中心,开展本级财政审计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及财政专户清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国库资金外借余额较大,影响国库运行。三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影响财政决算的真实完整性。四是,部分预算项目未动工、未及时结算,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代编预算规模较大,不利于预算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六是,预备费设置和动支不严格,不利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七是,部分单位违规及超标准收取非税收入,不利于 “放管服”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  持续开展政府性债券跟踪审计

审计重点关注了2017年度至2018年上半年上级转贷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7年上级转贷地方债务资金15.20亿元、 2018年上半年上级转贷置换债务资金2.7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基本能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债务资金的管理,新增债务资金投向总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置换债务资金基本能按批准项目完成置换。但在债务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也还存在闲置及用于经营性支出的问题。

(四)  围绕部门决算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全市224户独立核算单位的决算草案,重点关注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总体上,全市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执行率为81%,但部门预算到位率较低,到位率为58%,“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得到进一步控制,但培训费支出增长却较快。重点审计了市发改局、市住建局、新华乡等4家部门及乡镇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创新性开展了51家一级预算行政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管理要求,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坐支预算收入、扩大预算支出范围、政府采购及接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五)  突出对重点项目和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7年,我市完成城镇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24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25户,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保障棚户区居民1107户,通过配租保障性住房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93户。从审计情况看,我市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拉动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等方面成效明显。

二是,脱贫攻坚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与脱贫目标实现情况。总体上,我市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扶贫资金与项目管理,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审计情况看,脱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脱贫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产业扶贫项目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缺乏长期、稳定和可持续性;扶贫资金结存过大、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六)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经济责任,客观审慎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为市委提拔任免干部提供参考依据。2018年上半年开展了新华乡、马站乡、市防震减灾局、市住建局等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了新华乡2名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329.46万元(其中应收缴和退回违规金额157.15万元、自行纠正整改金额172.31万元);违规使用车辆23辆;非金额计量问题14项;移交纪委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问题线索1起。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揭示了新华乡辖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人饮工程水质检测达标率低、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度缓慢、效益不高等问题。

(七)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20181月至7月,一是完成了3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6.81亿元,由于工程造价结算不实等原因,核减工程价款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1291.10万元;二是完成12个项目的前置审计,审计资金8.94亿元,审减拦标价3374.97万元。三是对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花梨沟水库建设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边合区转口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通过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降低了政府投资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安全、规范管理、质量控制、设计优化等方面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年计划完成审计项目89项,上半年完成57项,统筹安排好2018年下半年审计项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抓好《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意见》及4个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推动经责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突出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对全市220村(社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是,完善审计制度,推进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审计制度,推进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213号令,推动完善投资审计改革。

四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审计部门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贯彻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开展好专项作风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性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为审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是,以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为导向,加大审计回访。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绩效和审计公信力、影响力。

六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发展。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发展,切实做到决算审计有计划地开展事后监督,跟踪审计有计划的动态跟踪,前置审计稳步退出,切断购买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增强审计独立性,回归审计主业。

 

 

 

腾冲市审计局

201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