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3-1-06_C/2016-020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4 08: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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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收支总表
表二、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六、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八、2016年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九、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腾冲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5〕448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监管。
3.对全市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腾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跨地州河流和国际河流腾冲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3.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腾冲市水务局机关、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腾冲市水务局甘露寺水库管理所、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21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92人,工勤4人;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在编实有车辆9辆。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17.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48.32万元,财政拨款2469.51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7.83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49万元,项目支出1787.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1730.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专项开展业务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占预算支出的49.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1787.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务而支出的各项专项经费。占预算支出的50.81%。具体项目如下:
1.芒棒镇张家村库塘建设30万元;
2.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108万元;
3.乡镇水利(水务)站所建设省级补助200万元;
4.地盘关、小地方水库项目前期费17.18万元;
5.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50万元;
6.基层水利(水务)站建设县级补助180万元;
7.2015年省级第二批水资源费(取水许可清理和计划用水工作推进)3万元;
8.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10万元;
9.新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作1万元;
10.2015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92万元;
11.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示范50万元;
12.2015年县级防汛补助0.86万元;
13.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力建50万元;
14.新华乡官街大沟建设50万元;
15.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建设15万元;
16.市级拨中央特大抗旱补助20万元(团田乡小丙弄人饮工程10万元、滇滩龙江源果业有限公司样板林基地水浇地工程10万元);
17.爱心水窖产权制作经费0.3万元;
18.西山坝供水工程可研编制费30万元;
19.委托征收省级水资源费工作经费10万元;
20.大坡水库工程建设166万元;
21.腾冲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
22.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30万元;
23.花园水库工程建设104万元;
24.腾冲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建设项目80万元;
25.花梨沟水库工程100万元;
26.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30万元;
27.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50万元;
28.2016年县级防汛抗旱补助费10万元。
1-19项是上年结转安排支出917.34万元;20-28项为本年县级财政安排支出87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0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相比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8.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务而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24.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将有所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120批次,600人,接待费开支28.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察、调研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4.7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各级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实施重点水利项目增加,预计因工作需要接待业务往来单位,接待上级的检查、督察、稽查等次数、费用与2015年预算相比有所增加。
联系人及电话:白加芹0875-5135469;
刘宽方0875-5135467
腾冲市水务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