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3-1-06_C/2017-0825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08:4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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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职能为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规划、拟定水量分配。监测江河湖泊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组织拟定城乡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和水量分配方案;监督管理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排污的控制,对江河湖库的水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参与水资源论证评审;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饮水水质检验工作;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县工矿企业的取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了全面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取水和计量设备运行不正常的取水单位,责令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取水单位,依法责令限期办理,全市的取用水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2、精心准备,接受保山市政府对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今年1月份开始,根据省级考核要求,从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认真组织落实,于三月份接受了保山市政府和保山市水利局对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考核成绩为保山市第一名,并得到了保山市政府考核组的高度赞扬和认可,为腾冲市争得了荣誉。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逐步建立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的监测、计量、信息管理能力,为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提供技术支撑,水资源监控一期建设项目已圆满完成。目前,《腾冲市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二期建设实施方案》通过2016年下半年精心规划、到乡镇站点实际测量,整个方案已于2016年11月底编制完成。并于12月上旬请保山市水利局主持评审结束。预计与2017年1月底可实施。
4、积极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工作和“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的中期评估工作。
5、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深入调研,协调编制单位,认真开展示范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方案已经通过省厅审查,正在报保山市政府的批复。
6、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审批工作,对2016年到期的100多本证照实行《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工作》。
7、2016年以来继续加大对《2017年取水单位年度取用水计划》制度。
8、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建立公平合理的水资源费标准体系和分级征收责任制,严格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是今年以来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重点。截至12月底共征收水资源费1710万元。
9、根据水利厅水资源处的安排,参与了《云南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手册(县级部分)》的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430,36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361.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73,247.61元对比增加57,113.5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人员工资按政策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430,361.19元。其中:基本支出430,361.1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93,368.33元对比增加36,992.86元, 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人员工资按政策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资源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361.19元。与上年393,368.3元对比增加36,992.86元, 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人员工资按政策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361.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93,368.33元对比增加36,992.86元, 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人员工资按政策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18.40元。
2.农林水支出425,34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支出的各项经费。其中: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07,842.79元;其他水利支出17,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750.00元,支出决算为6,982.00元,完成预算的2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750.00元,完成预算的8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4.4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例行节约,严格对照预算参数执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410.00元,下降6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10.00元,下降6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2.00元,下降73.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严格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0.00元,占84.65%;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00元,占15.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1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1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10.31元,与上年81,898.33元对比减少37,388.02元,单位例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工作中压缩办公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