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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3-1-/2019-0212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9 0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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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名。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和南干渠、中干渠、北干渠以及老河道四条主干渠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维护管理;科学调度,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认真做好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保护水库水质清洁卫生,确保水库工程设施安全运行;保护水源林,控制和预防水库径流区的水土流失;核实灌区面积,建立用水台账,收缴水费、搞好多种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协助查处辖区内的涉水违法案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管理处处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水务局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从源头防范着手,狠抓任务落实。一是继续推进廉政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三是进一步改进单位作风;四是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3、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形成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灌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党建工作情况:今年发展预备党员1名。管理处全体党员遵章守纪及时交纳党费,2017年1月至12月共收取党费2471.00元。每月在规定的党费日时间由组织委员段会祥负责收取全额上缴局党委统一管理使用。  

1、党支部建设:  

1)大河水库管理处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共有党员7名,其中男性党员6名,女性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全体党员及时交纳党费,2017年1月至11月共收取党费2316.80元,每月在规定的党费日全额上缴局党委统一管理使用。  

(2) 2017年管理处支部定为水务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在腾冲市水务局党委领导下及支持下,于 8 月 30 日 前耗资6万元完成了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  

2、党支部基础工作:  

⑴ 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浓厚学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利用组织生活会及支部会议的时间,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二是利用微信平台,订阅学习《共产党员》《云岭先锋》。  

⑵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党员教育学习计划,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重点,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及组织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支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与改进工作办法。  

⑶ 坚持开展挂钩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挂钩村进行进村入户调研工作,为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准扶贫提供准确数据。派驻工作人员到挂钩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大河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1、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水库运行管理的重中之重。定期进行大坝安全监测,对水库各枢纽工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每天做好水情测报工作。冬季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责任明确;汛期做到了逐日排班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相关人员对供水主干渠进行值守巡视。与每个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并与船舶管理人员签订了《船只管理责任书》及《船只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以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制定了《大河水库应急预案》,增强了对安全事故的处置应对能力。  

2017年度大河水库列入保山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单位。由水务局协调组织水库相关人员多次到相关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3个考核项目的122个小项进行自检自查,针对自查结果完善相关材料。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在腾冲市水务局的关心支持下,借款10万元对水库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安全规范整改。  

2、大坝运行管理:管理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始终把大坝安全运行工作放在第一位,除对大坝进行日常管理和巡视检查外,对测压管,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坝脚围堰等设施每月定时观测记录。安排专人负责水文气象观测,定时向保山水文分局和腾冲市防汛办报送水情,对水库进出水量、蒸发量、坝脚围堰流量、河道流量、降雨量进行日常观测登记。5月进入汛期后增加大坝观测和降雨量测报次数。  

3、蓄水情况:在1— 5 月18 日 灌区大春栽插供水前,库内蓄水达2665万立方米,为2017年大春栽插做好供水准备。预计年底将完成2700万立方米的上级下达蓄水任务(至12月25蓄水2697万立方米)。  

4、灌区工作:1-5月份组织完成了15.34万元的灌区沟渠水费治理工程;完成24.5万元的水毁修复工程的为水费治理,上级补助资金16万元,资金缺口8.5万元),5--8月供水期间,管理处筹措4万余元资金用于聘请临时看守水库人员开支,确保灌区下游在有效节令完成大春栽插。水费征收工作情况:根据水费征收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宣传和群众工作。  

5、征收水费上缴财政情况:2017年1月上缴财政2016年水费35.24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1030.00万元。8月份进行面积落实,9月份造清册。由于2017年粮食部门收购储备粮政策变动,管理处与主管部门书面汇报水费粮征收工作困难,在水务局与灌区乡镇的协调支持下,10月份征收水费按期宣传发动。目前水费粮入库8.43万公斤,结账24.44万元,各村征收取现金8.76万元,共收取水费23.2万元,处于水费征收处于收尾阶段。  

创文创卫工作情况:参加马站乡做好创卫、创文工作,期间做到本单位网格区清洁卫生,安排文明劝导员值守。  

塘子坝水库运行管理情况:完成了塘子坝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供蓄水任务。顺利通过了小(一)型水库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2,693,06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3,068.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94,255.24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为:根据国家政策增资,12月增加奖励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2,693,068.92元。其中:基本支出2,693,068.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94,255.24元,增长3.63 %,主要原因为:根据国家政策增资,12月增加奖励补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3,068.92元。与上年对比增94,255.24元,增长3.63 %,主要原因为:根据国家政策增资,12月增加奖励补贴,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7%,人均107,304.5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33%,人均20,936.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06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94,255.24元,增长(减)3.63 %,主要原因为:根据国家政策增资,12月增加奖励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4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农林水支出2,397,63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支出的各项经费。其中: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269,134.72元;其他水利支出128,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750.00元,支出决算为52,716.62元,完成预算的9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131.23元,完成预算的5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85.39元,完成预算的162.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的结果。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2,718.62元,增长7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436.23元,增长25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282.39元,增长34.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2)本年开展安全生产化建设,接待增加,水库运行时间长,维修维护量增大,上级检查指导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31.23元,占38.19%;公务接待费支出32,585.39元,占6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131.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库开展日常工作及水库运行与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85.3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585.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及水库管护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468,174.43元,减100%,主要原因为: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资产总额55,464,717.86元,其中,流动资产361,312.05元,固定资产55,103,405.81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758.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3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