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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3-1-/2019-0827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16 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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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

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监管。  

3)对全县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腾冲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供水工作。对县城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跨地州河流和国际河流腾冲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3)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市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水利各项指标持续增长。2018年,我市共争取各级水利专项资金17985万元(其中:中央8956万元、省级1092万元、市级75万元、县级862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贷款7000万元)。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投资6293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4.9%,同比增24.0%。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5348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24.6%。动工各类水利工程1431件,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7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2万亩。征收水资源费221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2.26万元,财政农业水费31.44万元。  

抓实项目建设和前期。放马场水库开工建设,大坡水库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花园水库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小地方水库、花梨沟水库加快推进。大凹子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常推进。第二自来水厂、河道治理工程(西沙河固东段、明光河自治至顺龙段)、重点县项目、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项目等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  

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马鹿塘水库已通过国家烟草公司审查,向阳水库《可研报告》已批复,河头水库、扑伦河水库专用水文站已建成并取得观测数据,许家田、扑伦河、龙口等水库已列入调整完善后的《腾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腾冲大型灌区工程规划(送审稿)省水利厅已转报中国水规总院。河道治理(古永河坝区段治理、龙江小江界头至曲石段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43件工程,计划解决14个乡镇5768户25657人和1127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1751.21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分三批到位,共1582万元。项目分6个标段,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并通水试运行。我市主要采取:一是项目安排优先考虑贫困村。在项目安排上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困难,统筹兼顾水源性、工程严重缺水村寨,其中涉及贫困户370户1338人。二是确保水质达标,项目设计坚持一步到位,同步考虑水质达标的问题,工程安装一体化净水设备3套、安装消毒设备13台。三是加强建后管护工作,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确保工程建后有长期发挥效益,设计周期内不再进行更新改造。四是项目安排采取乡镇上报,水务局把关、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  

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是对三级河长体系进行了完善调整,现设置市级河长19人,乡级河长154人,村级河长222人,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压实责任,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1次,签发总河长令2次,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三是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全年市级河长巡河100余次,乡镇级河长140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在巡河工作中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近300个。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一张图”“一张网”的要求,率先启动了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平台集PC端、移动APP端、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覆盖市、乡镇、村(社区)村级河长体系。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共督查30人次,提出整改意见86条,有力的推动了河长制工作。六是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河长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等系列专项行动,让群众确实看到了河长制带来的变化。七是宣传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安装113块河长公示牌接受监督,建立微信公众号让群众参与互动,请电视台拍摄河长制宣传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群众确实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  

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和安全工作。一是实施“一库一策”,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实现2018年蓄水5151万立方米,比下达任务多15万立方米。二是及时开展水毁修复工作,全市修复堤防62处21.892千米、水库2座、水闸2座,疏浚河道500米,其它水利工程148处。同时,对2017年“8.18”受灾严重的芒棒、北海人饮工程和水利基础设施进行恢复建设管理。三是突出巡查排查,各乡镇和防汛抗旱成员单位组织力量对各自辖区和监管行业进行了全面汛前检查,根据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和制定了应急度汛措施。四是强化城市防洪工作,召开了城市防洪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了城市防洪度汛工作职责和措施,配合市局编制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五是落实“三项措施”,全面贯彻鄂部长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三项措施”和“三个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市乡村加企业的应急救援抢险队。六是加强山洪灾害防御,逐级落实防御责任、监测预警设施和设备管理。七是加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水利工程巡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严把质量关。八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抓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两个重点,水务系统全年未发生一起质量与安全生产事故。  

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保山市政府对我市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优秀”。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了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对全市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了素脑河水库水源地达标建设,大坡水库水源地达标建设正在推进。二是严格水土保持工作。编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个,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顺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现了阮省长提出的“水清”既定目标;目前正在向省厅积极争取云南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后续项目的实施。三是依法依规加大水政执法工作。成功解决水事矛盾纠纷3起,开展集中整治8起。四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讨论,围绕绿山青山保护、治理、转化三个方面,研究讨论出适合我市水利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  

推进水务改革创新。一是创新城区供水缴费。2018年1月11日正式启动由文邦科技提供的微信缴费系统;供水公司与电信公司签订了1500户物联网智慧供水合作协议,拉开了腾冲智慧供水服务——物联网远传水表的序幕,着力解决抄表扰民的弊端。二是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重点县项目实行工程建设方案与管护方案同步审批,项目建设管理让老百姓参与监管;同时圆满完成项目区涉及的江南、公平社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听证,已试运行,建立了“国有水管单位+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的供水管理和水费计收模式”。三是创新工程投融资模式。成立了腾冲市水源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放马场水库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与项目合同获得政府批复,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从严治党落细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实廉洁自律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实作风效能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反弹。抓实监督难点,加强源头治腐,抽调工作组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2次;召开廉政座谈会1次,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和联管协议书。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维护党的纯洁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腾冲市水务局(本级)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度收入合计99,395,21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95,211.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94,801,620.46元对比增加4,593,591.26元,4.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根据国家政策调增,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水利项目各级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889,761.73元。其中:基本支出7,185,211.72元,占总支出的6.92%;项目支出96,704,550.01元,占总支出的9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3,868,402.86元对比70,021,358.87元,206.75%,主要原因为:2018年各级财政对水利项目有所增加,水利项目投资来源从融资贷款为主转向以财政投入为主。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85,211.72元。与上年6,530,320.46元对比增654,891.26元,增10.03%,主要原因为: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比2017年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96%,人均165,909.4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04%,人均81,856.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704,550.01元。与上年27,338,082.40元对比增69,366,467.61元,增253.74%,主要原因为:2018年各级财政对水利项目投入有所增加,水利项目投资来源从融资贷款为主转向以财政投入为主。2018年具体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提升工程、小农水重点县等工程支出10,372,246.21元;可再生能源支出1,380,000.00元;明光中塘至顺龙段治理工程、龙江小江桥头至界头段治理工程、花园水库工程建设等工程支出20,529,697.78元;放马场水库、马鹿塘水库、地盘关水库、向阳水库、河头水库、扑伦河水库、腾冲大型灌区等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支出890,708.83元;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支出242,303.09元;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水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县级补助资金等水资源费项目支出250,000.00元;防汛抗旱支出865,241.00元;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支出49,764,321.62元;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支出12,070,031.48元;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3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549,761.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33,868,402.86元对比69,681,358.87元,205.74%,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根据国家政策调增,二是各级财政增加了水利项目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9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1,976.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11,752,24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5%。主要用于政府节能环保支出,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和可再生能源方面支出。其中:2018年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水资源保护建设等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0,372,246.21元;可再生能源方面支出1,38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91,305,53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务而支出的各项经费。其中:  

1)行政运行6,693,235.72元;  

2)水利工程建设20,529,697.78元;  

3)水利前期工作890,708.83元;  

4)水土保持242,303.09元;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0,000.00元;  

6)防汛815,241.00元;  

7)抗旱50,000.00元;  

8)农田水利49,764,321.62元;  

9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2,070,031.4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031.01元,完成预算的4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654.01元,完成预算的7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77.00元,完成预算的21.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的结果。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1,360.00元,下降1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360.00元,减少2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000.00元,下降10.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相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且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8年车辆维修费用减少;接待费减少主要是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严格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的结果,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各级业务部门对我局的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察、调研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654.01元,占78.85%;公务接待费支出36,377.00元,占21.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654.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654.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和工作任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3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3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业务部门对我局的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察、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3,836.86元,与上年2,486,134.90元对比减112,298.04,减少4.52%,减少原因是因为各级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接待费用有所减少;同时水务局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提高办公效率,日常公用费有所减少,二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相关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腾冲市水务局(机关)资产总额75,454,769.44元,其中,流动资产65,546,519.01元,固定资产8,548,456.75元,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49,158.30元,累计摊销89,364.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2,694.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7,438.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固定资产转入无形资产1,449,158.30元。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固定资产购置办公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21,720.00元,固定资产2018年固定资产减少4,572,694.6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5,454,769.44      

65,546,519.01      

8,548,456.75      

7,117,589.96      

739,631.79      

      

691,235.00      

      

      

      

1,449,158.30      

89,364.6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8,024.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88,394.2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6,9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 年腾冲市水务局(机关)单位共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9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8年腾冲市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施绩效管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腾冲市水务局(机关)在腾冲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建立公平合理的水资源费标准体系和分级征收责任制,严格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是2018年以来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重点。在水资源征收工作方式上全面坚持“五个严格”,作为推进水资源费征收的重要抓手。继续坚持以服务为先导,收管并重的原则,竭尽全力,以计量和定额管理为依托,通过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来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对全县小电站、工业用水、城市供水、服务业用水进行水资源费征收,2018年预计征收水资源费(县级)1000万元,实际征收水资源费(县级)1331.72万元。  

认真贯彻上级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牢固树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审查力度,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发展。根据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如矿山、采石场、采沙场)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征占地面积计收。2018年预计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0万元,实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82.26万元。  

为完成征收任务,2018年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业务成本费19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腾冲市水务局及时抽调涉及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资财股、水保股水资源等股室专人负责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2月7日,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腾财预〔2018〕43号),共下达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业务成本费190万元,实际到位19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业务成本费到位19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90万元,主要支出为取水许可、水保审批办公费;征收差旅费;业务培训、会议费;办公场所、网络信息及维护费;征收聘用劳务费;执收车辆修理、燃料费;节水、水法规等宣传费,完成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腾冲市水务局根据工作任务编制部门预算,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相关支出预算科目,严格按审批程序支付款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对全县小电站、工业用水、城市供水、服务业用水进行水资源费征收,2018年实际征收水资源费(县级)1331.72万元。根据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如矿山、采石场、采沙场)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征占地面积计收。2018年实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82.26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水资源、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全民依法用水、有偿使用水资源、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的水资源、水土保持外部环境,2018年以来,腾冲市水务局积极采用各种宣传方式,结合“腾冲市成功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3·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普宣传周”、“水土保持法宣传周”加大对水资源、水土保持宣传力度。通过征收、宣传活动,全民依法用水意识进一步提高,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节约用水成效逐步显现,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得到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增加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综合满意度为100%。  

3.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超额完成征收任务,但还存在市场经济不好,工矿企业拖欠水资源费严重,企业停产较多,用水量减少,水资源费征收降低;个别企业因项目停工,还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按年初预算收支进行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资金绩效达到年初预期目标,绩效自评价为“优秀”,自评分为93分。  

5.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可按应公开的范围公开。  

6.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支出责任,提高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业务成本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了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完善水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腾冲市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主要职能  

Ⅰ.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规。  

Ⅱ.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监管。  

Ⅲ.对全县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Ⅳ.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Ⅴ.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腾冲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Ⅵ.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Ⅶ.负责全县供水工作。对县城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  

Ⅷ.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跨地州河流和国际河流腾冲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Ⅸ.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Ⅹ.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Ⅺ.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Ⅻ.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ⅩⅢ.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ⅩⅣ.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②机构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设置行政机构1个,下设办公室、基建股、计财股、电力股、水保股、水利股、防汛办、组织人事股、水政监察室、供水办等10个股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6个,即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腾冲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腾冲市水务局甘露寺水库管理所、腾冲市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腾冲市大河水库管理处,腾冲市大坡水库管理所。  

车辆编制6辆,年末实有车辆8辆。  

③人员情况  

腾冲市水务局(机关)2018年年末人员总编制29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中央治水新方针和各级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水利的目标,立足“美丽腾冲”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水利基础条件,不断深化水务改革,坚持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相结合,加快以重点水源工程、河道治理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和水政执法工作力度,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工作,促进全市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力争完成各类水利建设投资50000万元以上,完成固定资金投资34306万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征收水资源费1000万元以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99,395,211.7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余63,791,069.02元。总支出103,889,761.73元,其中:基本支出7,185,211.72元,占总支出的6.92%;项目支出96,704,550.01元,占总支出的93.08%。2018年收支结余59,296,519.0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总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1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采用自评自查方式进行。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水务局的重点项目;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18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腾冲市各项水利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我市共争取各级水利专项资金17985万元(其中:中央8956万元、省级1092万元、市级75万元、县级862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贷款7000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抓实项目建设和前期。放马场水库开工建设,大坡水库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花园水库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小地方水库、花梨沟水库加快推进。大凹子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常推进。第二自来水厂、河道治理工程(西沙河固东段、明光河自治至顺龙段)、重点县项目、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项目等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  

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马鹿塘水库已通过国家烟草公司审查,向阳水库《可研报告》已批复,河头水库、扑伦河水库专用水文站已建成并取得观测数据,许家田、扑伦河、龙口等水库已列入调整完善后的《腾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腾冲大型灌区工程规划(送审稿)省水利厅已转报中国水规总院。河道治理(古永河坝区段治理、龙江小江界头至曲石段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43件工程,计划解决14个乡镇5768户25657人和1127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1751.21万元。全面推行河长制。对三级河长体系进行了完善调整,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一张图”“一张网”的要求,率先启动了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平台集PC端、移动APP端、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覆盖市、乡镇、村(社区)村级河长体系。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和安全工作。实施“一库一策”,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实现2018年蓄水5151万立方米,比下达任务多15万立方米。及时开展水毁修复工作,全市修复堤防62处21.892千米、水库2座、水闸2座,疏浚河道500米,其它水利工程148处。加强山洪灾害防御,逐级落实防御责任、监测预警设施和设备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抓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两个重点,水务系统全年未发生一起质量与安全生产事故。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保山市政府对我市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优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讨论,围绕绿水青山保护、治理、转化三个方面,研究讨论出适合我市水利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从严治党落细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投资6293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4.9%,同比增24.0%。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5348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24.6%。动工各类水利工程1431件,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7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2万亩。征收水资源费(县级)1331.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2.26万元,财政农业水费31.44万元。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度腾冲市水务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为“优”,自评分值为93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资金。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支出责任,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了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既定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