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3-1-/2019-011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16: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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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参与和监督政府的权利的实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2018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内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办公室专职人员从事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领导及成员均明确分工与责任,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到人,并制定了《腾冲市水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2018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单位,由专职业务人员及时指导、督促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对接好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发布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公示停水公告。局办公室做好年终考核工作,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公开水务信息44条;通过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和“12345”政府热线回应“公众咨询”“领导信箱”等共计3件;使用“腾冲市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河长制信息共55条;设置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专栏并公开各类信息134条,更新完善了腾冲市水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了“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利用“腾冲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指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作了详细的解读。及时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8我单位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专栏公开了腾冲市水务局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政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共18条;发布职能职责信息2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6条、应急信息5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1条;更新了权责清单并及时公示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于9月份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公示监督检查信息23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三)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宣传窗口的作用,安排专人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管理维护工作;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监督管理。为了更好地对外宣传和落实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我单位申请开通了“腾冲市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腾冲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新媒体管理规范》和《“腾冲市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流程和管理办法》,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三是根据政府办要求,积极配合做好“96128”政务查询专线与“12345”政府热线整合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热线的接听、办理和答复等流程。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单位收到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5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后,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就办理答复文件开展了保密审查等工作,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政府办进行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办文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
(六)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加强舆情回应,对公众的“在线咨询”、“领导信箱”、“部门信箱”等留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积极主动予以回应,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回应“公众咨询”1件、“领导信箱”1件;通过“12345”政府热线平台处理了1起群众反映案件。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8年,市水务局没有收到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市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存在“决策”“结果”信息公开多,“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少;“事后”信息公开多,“事前”“事中”信息公开少等问题。
(二)2019年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梳理公开目录。结合水务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信息发布进一步规范。在认真落实省市主动公开目录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水务工作实际,逐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核心元数据、标题、字体、字号、图表、图片、附件等基础要素。
腾冲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