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4-2-/2021-090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10:24:40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腾冲市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腾冲市司法局审查,确认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腾冲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公告:
一、行政机关
执法主体的名称: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侯登进
执法区域:腾冲市
执法类别:工业和信息化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114号
监督电话:5133221
邮编:679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腾冲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机构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杨玉飞
执法区域:腾冲市
执法类别:国家密码管理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0号
监督电话:5181433
邮编:679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上述行政执法单位须于本公告发布后,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单位的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事前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腾冲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