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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54-2-/2022-0415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2-04-15 09: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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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医疗专家作用、助力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

“主任,你好,我们是腾冲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现就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第一季度提交的病情材料征询你们的专业意见,请你们审查后确定其病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相应的款项。”以此作为开场白的对话在腾冲市人民医院肿瘤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不断重复着,充分发挥医疗专家作用、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体状况以及疾病治疗等情况,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针对此项规定,腾冲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与腾冲市卫健局、腾冲市人民医院协商,由副高级别以上的医师对第一季度在册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提出专业意见,同时社区矫正大队结合监管实际,提出初步意见,再专题提交腾冲市司法局党组研究。

“对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情形的,同意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对不符合的,我们一定要按照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准确。”基于这一基本原则,最后决定对病情符合的6名社区矫正对象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对病情不符合的2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