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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54-2-/2018-011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8-01-11 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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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腾冲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公布在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腾冲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联系地址:腾越镇云山社区纳帕溪山小区2号;联系电话:0875-5155618,传真:0875-5155618;电子邮箱:bstc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股室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务公开认知度透明。

1.加强宣传力度。我局为步方便群众办事,依托法治白河官方微信公众号,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我局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全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参与范围需进一步延伸;三是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工作生活服务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腾冲市司法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