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19-8/20251208-0001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11: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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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及“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腾冲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二、三、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腾冲“五大经济”及全市中心工作,紧盯腾冲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统计职能职责,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工作,发挥统计预警监测作用,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推进依法统计,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
一、“十四五”主要工作成果
(一)经济总量大幅提升
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87.26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355.62亿元,总量增加68.36亿元,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6%。其中,一产实现增加值68.46亿元、增2.6%,比2020年(56.3亿元)增加12.16亿元,年均增长5.0%;二产实现增加值116.58亿元、增长1.8%,比2020年(103.06亿元)增加13.52亿元,年均增长1.6%;三产实现增加值170.57亿元、增长4.5%,比2020年(127.91亿元)增加42.66亿元,年均增长5.5%。人均生产总值由2020年的44696元增加到2024年的55173元,增加10477元,年均增长4.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4.4亿元,年均增长5.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2.22亿元,年均下降10.2%,规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1.5%,年均下降2.2%;建筑业总产值103.81亿元,年均增长3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3%,年均增长6.6%;商品房销售面积39.27万平方米,年均下降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13亿元,年均增长8.6%;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7.63亿元,年均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3.31亿元,年均下降5.0%;进出口总额105.48亿元,年均增长17.2%;年末旅游人次2162.5万人次,年均增长22.1%,旅游总花费298.4亿元,年均增长20.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43658元,较“十三五”末增加7991元,年均增长5.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18674元,较“十三五”末增加5211元,年均增长8.5%。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从2020年的19.6:35.9:44.5调整为2024年的19.2:32.8:48.0,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第三、第二产业占比差距由2020年的8.6个百分点拉宽至2024年的15.2个百分点,表明了我市工业化进程稳步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次产业结构渐趋优化。
“四上”企业发展壮大。十三五末以来,全市联网直报企业在库单位数从2020年的235户增至2024年的322户,四年共增加87户,年均增加21.75户,对经济发展拉动效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全市经济稳步增长,经济总量大幅提升。
(二)2025年1—9月经济稳步发展
2025年前三季度,腾冲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76亿元,增长7.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保山市2.4个、3.3个、2.6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三个季度位居保山第1名。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4.16亿元、增长2.8%,五县区排第4位;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5.48亿元、增长14.5%,五县区排第1位;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4.12亿元、增长4.4%,五县区排第4位。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8.77亿元、增长2.8%,五县区排第4位,实现增加值44.94亿元、增长2.8%;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52.01亿元、增长31.1%,五县区排第1位;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98.85亿元、增长49.1%,增加值增长49.1%,五县区排第1位;资质建筑业完成注册地产值66.58亿元、增长12.9%,在地产值109.65亿元、增长1.2%,五县区排第5位;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25.9万㎡、下降0.8%,五县区排第4位,商品房销售额完成22.64亿元、下降1.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52亿元、增长4.1%,五县区排第4位;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4.24亿元、增长9.7%,五县区排第4位。多项指标均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全市经济社会延续了良好发展势头,保持了“高开稳走”良好态势。
(三)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按照国家、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的统一部署,腾冲市统计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稳步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普查登记、汇总、上报、核查等工作。腾冲市人口普查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2021年6月据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6424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44765人相比减少2284人,下降0.35%,年平均下降0.04%。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8974人,占总人口的37.2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3507人,占总人口的62.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3656人,乡村人口减少10594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21个百分点。被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经济普查成果显著
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五年一次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从组织领导、经费落实、人员抽调、两员选聘等各方面强力推进腾冲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并圆满完成普查工作。全市共登记上报一套表单位289个,比四经普增加96个单位,增长49.7%,非一套表单位14501个,比四经普增加3023个单位,增长26.3%,个体户抽样调查3515户。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腾冲市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345.76亿元,提高2.15亿元,普查工作成效显著。荣获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普查工作得到上级高度认可。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监测服务精细精准
一是精准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注重上下联系、横向沟通,加强预警预测预判,及时精准做好运行监测。四年来,各项经济指标在全省、保山市排位逐年上升,摆脱挂末,进入前列,2021年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荣获“县域经济10强县”殊荣。特别是在2023年、2024年经济严重下滑的形势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统计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抓实预警监测,2024年全市经济实现扭负为正的良好局面,全省排名由2023年的第119位上升到2024年的39位。
二是深度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围绕产业发展、投资领域、批零住餐、企业入库等完成情况,月度、季度、年度及时撰写工业、商贸、投资等专业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形成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重要统计信息专报,分析解读统计数据,用统计数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致力于服务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充分发挥统计工作“晴雨表”“预警器”“智囊团”作用,助推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
(二)认真履职,扎实推进联网直报工作
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是国民经济核算主要的数据采集平台,共涉及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等多项考核指标,是统计工作的重心。按照国、省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狠抓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市网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电子台账建设,严格数据审核把关,夯实源头数据质量。按时完成名录库维护更新,做好新增单位申报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在库“四上”单位315户,月度新增纳规入库10户四上单位总量逐步壮大,经济增长动力逐步加强。
(三)强化业务水平,抓实培训指导
一是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标,强化对企业的统计指导服务。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扎实开展统计服务千企和统计服务基层行动,每月各专业深入实地开展统计调研、业务指导、数据核查等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每年各专业对部门、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至少3次以上,实现统计调查对象培训全覆盖,基层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强化统计监督,持续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各乡镇、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邀请省级、保山市级领导、业务骨干到腾统计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每年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培学习内容计划。自2020年以来,每年由局领导或是业务骨干在全市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统计法治观念、防惩统计违法、严守职业道德,做到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应统尽统。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是积极配合保山对抽中的法人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二是根据国家、省、保山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安排部署,按抽取在库企业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由局执法人员对抽取的“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抽取的在库企业进行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针对统计资料不全、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有效防范数据风险。
四是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坚持每年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发放统计法治知识宣传单,着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让广大干部和群众走进统计、认识统计、了解统计和关心支持统计。
(五)扎实推进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抽样调查工作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从组织领导、经费落实、两员选聘、业务培训等各方面有序推进1%人口抽查调查各阶段工作,并完成省级部署的试点工作,经过组织开展对比、分析、评估、研判等论证,最终腾冲市边境地区常住人口试点调查为85064人,比2024年人口变动调查汇总数减少321人,差异率0.4%;比移动手机信令监测增加2732人,差异率3.3%。通过开展边境地区人口试点调查,为全省其他边境乡镇掌握人口数量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统计调查方法。
三、2026年及“十五五”主要工作计划
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主线,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服务和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发展目标,加强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体指标的统计监测预警,在重要时间节点,对GDP核算的基础支撑指标和增比进位指标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提升统计预测预判预警能力。
二是落实好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专班职责。按要求实施日常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和重点监测、专项监测制度,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域,及时发布重点指标、重要工作专项监测预警。
三是扎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指导、服务,围绕做好全市“五大经济”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撑。
(二)强化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筑牢防惩并举的坚固防线。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做到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严把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关口。扎实做好统计领域重大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工作。对照《规定》,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保持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肃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抓实“四上”企业入库服务
“四上”企业纳规入库直接关系到经济工作的活力和实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作为壮大我市经济总量,提升经济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举措来抓。对照目标任务,积极与主管行业部门的对接、沟通,主动配合主管行业部门深入排查纳规入库达标企业,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入库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指导做好入库申报材料准备及上报工作,及时纳规入统。同时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入库通过率,为实现全市在库企业稳定、持续增长、做大经济总量,做足经济发展支撑。
(四)有序推进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方案》,落实好工作责任。待国家抽取住户样本后,组织开展入户登记、行职业编码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为国家全面掌握人口数量、结构、素质、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五)提前筹划三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2028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经济普查、2030年开展第八次全国人口普查,三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部集中在“十五五”期间,时间紧凑、任务重,统计局将提前筹划,提前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