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0060-4-30/2018-0309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3-09 17:36: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贯彻执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腾冲市书记市长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向乡镇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牵头办理部分重大信访事项。
(三)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承办、督办工作。
(四)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承办、督办工作。
(五)负责安排好市委、市政府领导群众来访接待日相关工作。
(六)分析研究全市信访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来信来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出的信访事项。
(七)承担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指导、协调、检查市直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九)分析研究信访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承办上级机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