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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517849-3-/2025-0127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25-01-27 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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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一条 为了规范腾冲市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市投资促进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腾冲市委 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腾发〔2024〕1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投资促进局是腾冲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拟定全市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开展腾冲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布腾冲市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二)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投资促进、经济合作活动;管理使用市政府核拨的投资促进、经济合作工作的专项经费;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推进实施等工作;承担投资促进、经济合作交往中涉及市级领导的活动安排。

(三)调查研究、收集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合作的决策依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全市投资促进、经济合作工作规划和中长期计划;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市年度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合作项目的挖掘、收集、开发、包装、筛选、整理、储备、上报等工作,建设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组织对外进行项目宣传、推介、考察谈判及签约工作;负责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五)研究全市投资促进、经济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投资促进、经济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投资促进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异地商会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六)指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投资促进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市投资促进、经济合作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实施落实情况。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市投资促进局设下列股所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本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挂钩帮扶等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协调、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和公文审核、公文印制、公文传输、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负责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综合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统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会务服务、公务用车等事务及保障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纪检监察、政务公开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牵头负责办理和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工会、妇女、青年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项目管理股。承担项目储备包装、宣传推介、项目前期综合协调等管理事项;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投资促进、经济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的调研事项等。

(三)产业合作股。承担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国内外和港澳台的招商洽谈、投资促进、项目合作工作;负责企业来腾宣传推介、投资促进、投资谈判、签约和服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办理登记、注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有关行业发展扶持及优惠政策,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负责异地商会的协调、服务工作;建设管理国内外知名企业库,定期分析企业投资意向,并组织开展外出精准拜访考察工作;配合统计部门搞好外来企业投资及效益分析统计。

(四)投资服务股。承担与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职能,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事项。负责签约项目履约实施全过程的推进、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协调服务;负责全市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相关政策的调研、起草、宣传、咨询、完善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的绩效评价;负责对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投资促进、经济合作进行督促、检查;建设管理已引入投资的项目信息库和外来投资企业名录库;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 市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 10 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局长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 名:副局长 2 名。股所级领导职数 4 名。

第七条 市投资促进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腾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腾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

序办理。中共腾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