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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06_B/2017-0111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7-01-11 1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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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局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制度
 

腾冲市林业局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腾冲市林业局林业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局办公室下设网管中心,明确1-2名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各相关股室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

3、网站管理员要及时与各类信息提供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 网站内容的要求

1、网上公开信息的范围

(1)腾冲市林业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2)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等;

(4)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可公开的其他信息。

2、不予网上公开的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5)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涉及栏目有关内容至少保证每半年有新内容发布,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内容保证每周更新。

4、发布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政府声誉、形象的内容。

第五条 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1、各股室提供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手续,未经主要领导签批不得随意发布。擅自上网发布涉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站管理员要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局办公室保持和上级网站管理部门的联系,确保对网站系统的技术监控,做好防黑客、防病毒和网站内容定期备份等工作,保障网站安全运行。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管理员应及时汇报情况,并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从2015年8月1日起实行。

 

 

                               腾冲市林业局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