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0-1125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10:31:5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主动公开,是指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二条 主动公开本机关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职务及工作分工;
(三)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四)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六)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途径和设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五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