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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06_B/2015-101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5-10-19 14: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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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管辖高黎贡山南段西坡保护区面积为61.1万亩,生物走廊带2.9万亩,代管国有林9.6万亩,共计管辖73.6万亩,辖区涉及高黎贡山保护区腾冲段,边界线200公里,涉及到两个州区(怒江州、隆阳区),5个乡镇(界头、曲石、明光、芒棒、五合)41个行政村516个自然村约10万社区群众。主要职能是:

1、有效地保护辖区内的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探索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途径,体现保护区在科研、教学、参观考察、驯养繁殖和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基地功能,最大限度地以发挥其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爱林、护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4年,腾冲分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保护区、生物走廊带和代管国有林内的一切资源得到了积极有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很好的恢复,为发展腾冲林业,振兴腾冲经济,提升腾冲旅游业,保护腾冲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一年来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完成了年度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我局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意识宣,加大了路检路查和日常巡护工作,领导挂钩和分片包干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偷砍盗伐、偷捕盗猎、非法采集林产品和无证运输行为,执法力度逐渐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好成效。

(二)森林防火工作。2014年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的安排部署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我局防火宣传工作到位,制度落实,措施得当,认真做好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保证辖区内无森林火警火灾。

(三)完成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现该项目待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四)完成了国家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的修订和各项作业设计的编报批复工作,项目顺利开展。

(五)全面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常工作,全年无野生动物疫情疫病发生。

(六)全面完成了全年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和各项林业资金均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为保护区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完成了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退休人员22.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决算总收入5,300,63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7,583.78元,占总收入的78.81%;上级补助收入1,123,050.00元,占总收入的21.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256,979.49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437.25元,占总支出的77.14%;项目支出1,201,542.24元,占总支出的22.8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5,437.25元。与上年支出4,188,824.60元对比,减少133,387.35元,主要是2014年三公经费减少。2014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1,54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954.24元,主要是完成了2013年未完成的项目及实施了新的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支出142,892.24元。

2)东喜马拉雅地区树形杜鹃的气候变化响应项目支出15,800元。

3)杏黄兜兰回归管理及监测项目支出10,000元。

4)红外相机购置支出15,000元。

5)保护区界桩维护支出10,000元。

6)高黎贡山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支出200,000元。

7)大蒿坪野生茶生物量调查项目支出83,000元。

8)金丝猴调查项目支出15,000元。

9)界头辖区生态旅游调查项目支出15,000元。

10)大树杜鹃物候监测项目支出15,000元。

11)灰叶猴种群数量调查项目支出15,000元。

1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支出20,000元。

13)自治8号界防火隔离带维修支出75,850元。

14)宣传支出30,000元。

15)清山清林专项行动支出59,000元。

16)林业局专项经费补助支出250,000元。

17)石斛产业发展项目支出150,000元。

18)户外运动开展项目支出80,000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8,583.78,占本年支出73.59%。与上年对比增加172,829.10元,主要是2014年度人员工资及公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8,583.78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90,990.20元,其中:基本工资713,457元,津贴补贴274,900元,奖金59,486元,社会保障缴费36,197.20元,绩效工资1,206,95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2,046.70元,其中:办公费117,973.75元,印刷费2,314元,水费2,734元,电费13,409.60元,邮电费13,396.34元,差旅费27,444元,维修(护)费139,789.55元,会议费7,280元,公务接待费32,547.04元,劳务费4,700元,工会经费42,907.70元,福利费2,162.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258.4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29.7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6,357.88元,其中:退休费735,051.88元,生活补助19,998元,奖励金276,157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9,18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9,189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1,805.4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258.4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2,547.04元。

2014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707.4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258.42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运行维护费89,258.42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546.96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资源监测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465人,接待费开支32,547.04;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增加839.54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