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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06_B/2015-111301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5-11-13 1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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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森林公园设施保护管理、森林公园游览和娱乐项目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教育、相关社会服务。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1、加大森林降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来凤山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2、在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林地管理、林政执法等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思想认识及职工的林政执法水平,加强巡护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3、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宣传到位,工作落到实处,各项制度、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好成绩。4、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验工作,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预报,完善检疫防控体系,加大林业检疫力度,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5、对来凤山森林公园进行绿化养护管理,保持卫生清洁,为游人提供了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为“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属其他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427,565.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565.56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461,616.93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616.93元,占总支出的99.32%;项目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来凤山林管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2,805.59元。与上年对比增减绝对值+178,290.07元,增减幅度+79.41%;其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府性基金(育林基金)支出在往来款中核算,未列入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4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56%。人均支出28,771.8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来凤山林管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绝对值+1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为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日常管理维护费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277.05,占本年支出合计83.28%。与上年对比增减绝对值-517935.47元,增减幅度-29.85%。其增减主要原因是茶花基地划转腾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减少人员及人员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

(二)外交支出0元;

(三)国防支出0元;

(四)公共安全支出0元;

(五)教育支出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706.1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810,570.95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县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5,830.0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06.0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24.00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8,270.7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茶花基地划转腾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减少人员,单位严格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来凤山林管所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3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来凤山林管所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506.01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3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运行维护费30,506.01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7,328.61元,主要用于保障来凤山森林公园日常管护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来凤山林管所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7人,接待费开支5,324.00;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942.10元,主要用于接待来凤山森林公园日常管护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