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5-1113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11-13 11: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明光林场位于腾冲市明光镇东营村,距离县城72公里。经营管护面积33.2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27万亩,占总面积的22%。林场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管护辖区内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辖区内天然林、人工林,促进林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及周边地区的护林防火联防工作,不断提高防灾、病虫害防治能力;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提高国有林的单位面积经济效益;组织落实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努力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营林造林力度,重点发展红花油茶特色经济林产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速生用材林,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全面发展。本年度改造完成低效林2200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试点红花油茶新植2190亩,红花油茶补植280亩、红豆杉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造林2000亩、竹柳实验性种植10亩、贫困林场乌龙茶引种种植10亩、中央防护林抚育500亩。所实施项目,经市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资金支付到位。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推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
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目前明光林场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27万亩,占明光林场总面积的22%,国家级公益林共设置21个管护责任区,配备21名专业管护人员。2014年加强公益林管护,合理安排管护人员,及时发放公益林管护资金,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减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2014年,在造林工作中,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6%。林区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机制建设,林场林区没的森林病虫害发生。
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加强巡山护林,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和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的制度及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做到依法治林。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摩托车5辆。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9,051,276.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3,355.43元,占总收入的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16,957,921.05元,占总收入的89%,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9,437,561.98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355.43元,占总支出的10.4%,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共17,411,206.55元,占总支出的89.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300.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财政拨返林场2013年度多种经营利润用于弥补林场日常公用经费的不足;三是2013年林场部门决算时间段为改制后5-12月,2014年林场部门决算时间段为为全年决算,比上年增加4个月。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无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6,35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4%。与上年对比增加52%,增加主要原因是2013年林场部门决算时间段为改制后5-12月,2014年林场部门决算时间段为全年决算,比上年增加4个月。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费582,146.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7%;
2、农林水支出中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444,209.4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1,431.5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4%。包含基本工资332,891.00元、津贴补贴143,280.00元、奖金35,424.00元、社会保障缴费9,892.56元、绩效工资583,19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900.8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1%。包含办公费56,734.00元、印刷费1,335.20元、手续费325.00元、电费30,767.54元、邮电费26,549.46元、差旅费14,279.50元、维修(护)费17,826.00元、公务接待费18,130.00元、劳务费26,500.00元、工会经费52,667.1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57.7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9.26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去除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其余支出14,477.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7%,包含生活补助11,316.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00.0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2,887.72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757.72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8,130.00 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4,466.8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减少公务车辆出行,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产生费用计入生产费用;减少外出公务接待,确需接待的增加职工食堂工作餐接待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摩托车5辆,无车辆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757.72 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33,582.82元,主要用于保障林场林政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342人,接待费开支 18,130.00 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884.00元,主要是按规定接待的一般公务来往产生的费用。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4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年末结余-386,285.50元,其中林区公共支出项目结余67,000.00元,是林场未完成的跨年度支出项目,经营结余-453,285.50元,是林场发展多种经营种植中草药天麻的劳务费、菌种和天麻种成本,资金来源是市林业局的多种经营借款,项目目前在投入阶段,未有投资收益,待有投资收益再进行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