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6-020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5 09:26:27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收支总表
表二、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六、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八、2016年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九、2016年 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5〕448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管辖高黎贡山南段西坡保护区面积为61.1万亩,生物走廊带2.9万亩,代管国有林9.6万亩,共计管辖73.6万亩,辖区涉及高黎贡山保护区腾冲段,边界线200公里,涉及到两个州区(怒江州、隆阳区),5个乡镇(界头、曲石、明光、芒棒、五合)41个行政村516个自然村约10万社区群众。工作职责主要是:
1、有效地保护辖区内的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探索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途径,体现保护区在科研、教学、参观考察、驯养繁殖和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基地功能,最大限度地以发挥其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爱林、护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51人,工勤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2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4.4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40万元,项目支出103.8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423.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预算支出的8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103.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占预算支出的19.70%。具体项目如下:
1、2015年未实施完工的北斋公房朝阳店防火哨卡建设项目经费22.21万元;
2、2015年已实施完工结余的大竹坝护林点输电线路架设项目经费0.64万元;
3、2015年未实施完工的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经费20万元;
4、2015年未实施完工的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经费20万元;
5、2015年未实施完工的2014年高黎贡山生态园旅游开发项目经费10万元;
6、2016年护林点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
7、2016年保护区界桩维修维护项目经费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7.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运行维护费18.1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开支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相关部门及单位检查、指导、交流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比2015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减少陪同接待人员、严格执行接待各级人员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