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6-0205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5 10:23:56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收支总表
表二、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六、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八、2016年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九、2016年 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5〕448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等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适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林区治安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加强对下设派出所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
4、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5、抓好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对所属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森林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0人,工勤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在编实有车辆11辆,单位实有车辆为15辆。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9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0.99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99万元,项目支出114.88 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38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预算支出的7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11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腾冲市森林公安局下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占预算支出的23.17%。具体项目如下:
1、2016年执法办案业务补助专项经费30万元;
2、2015年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专项行动经费结余17001.85元;
3、2015年森林公安补助资金结余55万元;
4、2016年“守护神”专项行动和“森林腾冲”执法保障项目经费20万元;
5、2015年执法办案业务补助经费结余81803.56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经费管理,严格费用开支事前审批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作和业务需要进行接待的,接待前先审批后接待,接待标准为工作餐,不铺张浪费。
2、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节约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0 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涉林部门及开展协作办案工作产生的费用,比2015年预算减少10.5万元,减少原因:强化了事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