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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21-101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18 1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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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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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是主管全市林业草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2019年按照《腾冲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涉及林业部分逐项推进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挂牌成立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基层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草原和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人事股11个股室。2020年按照《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原腾冲市林业局所属腾冲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等19个事业单位调整为18个事业单位。原腾冲市林业局所属的腾冲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整建制交由腾冲市自然资源管理局管理;原腾冲市林业局所属的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整建制交由腾冲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将腾冲市林业局农村能源工作站交由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管理。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实施,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腾冲市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和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和服务涉林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腾冲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腾冲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监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按照要求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林草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1.森林生态优势得到巩固。

一是圆满完成营造林工作。围绕城镇面山、江河两岸、公路沿线、村庄村寨周边、景区景点、生态脆弱区等,实施完成营造林13.06万亩,其中:营林12.2万亩,人工造林0.86万亩。同时组织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0.3万亩、退耕还林抚育4.28万亩。二是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五美一最建设要求,开展义务植树127万株,设立机关义务植树样板林2个。三是加大苗木培育力度,全市培育苗圃164个,育苗面积588亩,可生产合格苗木2792.79万株。四是有序推进村庄、集镇绿化工作,组织17个乡(镇、街道)63个村(居)委会和62个集镇的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工作,完成绿化地块勾绘审核、现地核实工作。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审批采伐活立木蓄积10.51万立方米,占下达指标84.57万立方米的12.42%是加强林地审批管理和申报工作,共审批和上报审批项目102起,使用林地438.08公顷。在永久占用林地审批中,省级下达腾冲林地定额55公顷,经多次向上争取汇报获得省级审批通过272.97公顷,有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是加强公益林管理。落实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04万亩,争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20.74万元,发放补偿费54.6万元,落实管护人员257人、支付管护劳务费874.86万元,用于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防火通道维修等219.26万元。组织开展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修编工作,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面积为30.5685万亩。落实2020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0.57万亩,争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52.40万元,发放补偿费270.50万元,落实管护人员33人、支付管护劳务费97.45万元,计划用于森林防火、森林防火通道维修等84.45万元。是加强天然林管理。落实2020年腾冲市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270.52万亩,争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3759.2万元,发放补偿费2108万元,落实管护人员469人、支出管护劳务费1252.7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森林防火经费等398.50万元。是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2020年度全市发生森林火灾1起,林火控制指标均在保山市下达指标范围。是稳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2020年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和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组织无公害防治2.9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并做好非洲蝗虫、红火蚁防治工作。十一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共移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14起,立案调查行政案件151起,已办结151起,收回林地14.89公顷,没收木材0.1立方,收缴罚款250.7363万元,补种树木4.89万株。

2.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制定印发《腾冲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全市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组织《腾冲市湿地保护利用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完成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和保护小区建议名录,一般湿地认定面积1852.0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26.41%。三是实施《腾冲市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建立古永河等25块湿地保护小区,保护小区面积1775.33公顷。四是完成2020年湿地面积变化及保护率年度核查工作,我市湿地面积2017年至2019年逐年递增,全市受保护的湿地面积为3801.38公顷,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2777.46公顷,湿地保护率为54.22%,自然湿地保护率为52.80%

3.草原生态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加快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实施腾冲市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1个,完成人工种草1.9万亩,改良种草0.2万亩,草种基地建设0.1万亩。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1个,完成重度、中度、轻度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面积0.6万亩,草种基地建设0.1万亩,完成32种乡土草种资源采集移栽。正在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1个,计划完成重度退化草原修复治理0.5万亩,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二是有序开展草原监测工作。完成常规监测样地1个,样方9个;完成2020星空地盛期监测的12块样地地块确定工作;完成9块草原沙漠蝗监测样地的布设,加强日常监测,形成工作情况周报制。引入草地物侯自动监测系统和草地环境未气象监测站,项目正在筹建中。三是完成国有芹菜塘牧场巡界工作,复新界桩80棵。四是建设腾冲市草原生态修复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录入全市牧区基本情况,实现统计分析功能,建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成效评价体系,逐步实现草地一张图管理。五是加强草原执法工作。举办草原执法培训1期,开展草原监督检查20次,查处未经批准采土、采石案件1件。

4.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全面推进陆生野生动物禁食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决定》,大力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开展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清查登记工作,全市退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15973头(只、条),待调整预算后实施补偿842.66万元。二是着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责任制,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1起,其中:刑事案件24起、行政案件87起,惩治犯罪嫌疑人24人、处罚违法行为人91人。三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收容,收容救护及放生野生动物100余只,均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四是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收集完善公众责任保险案件材料484起,预估补偿59.59万元。

5.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稳步推进。一是制定《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编制《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通过省级评审待国家批复。二是加大日常管护力度。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履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做好保护地管理和修复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自然保护地内用地审批,严守生态红线,禁止保护地范围内各类经营性建设用地审批。三是加强保护地项目管理,指导公司完善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四是完成自然保护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景区业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按规定封闭景区景点。

6.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40项评价指标,目前40项指标均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1.4%,绿化覆盖率达46.97%,人均公园绿地达18.05平方米,城市新增绿地面积270.16万平方米。目前重点开展迎检有关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报告》《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目前指标自查报告初步成型,规划实施报告、建设工作报告正在编制中。二是基本完成创建档案收集,台账基本成型,完成总体规划近期建设项目资料基本收集。三是完成森林城市创建宣传画册、森林城市创建汇报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

林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1.有序开展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组织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开展90亩核桃采穗圃和300亩红花油茶采穗圃抚育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375亩核桃品种改良示范样板的穗条补接和中耕抚育管理,促进全市核桃油茶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巩固面积为162.33万亩,其中:泡核桃100万亩、油茶62.33万亩。核桃产量8810吨,实现产值1.24亿元;油茶产量1377吨,实现产值0.62亿元。

2.促进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和扶持木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升对伐区剩余物、加工剩余物等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率。全市共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527个,1-10月完成木材生产76024.56立方米,完成人造板生产55640立方米,生产实木门9800扇,实现林产加工业产值8.70亿元。

3.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发展石斛、草果、重楼、续断、草乌、桔梗、龙胆草、红花等林下种植面积16.5万亩;开发森林公园、林下庄园、林家乐等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从业人员5.8万人;林农从发展林下经济中得到了实惠,人均林下经济收入4000多元,林下经济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

4.不断培育观赏苗木产业。培育观赏苗木生产经营主体160家,育苗面积4000亩,总产值6200多万元,观赏苗木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种类逐渐增多、服务能力不断加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林草支撑体系不断加强:

1.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压实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一支部一方案的工作思路,指导支部将创新提质各项重点工作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创建、模范机关创建有机融合在一起。加强业务培训,形成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齐抓共管、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的无缝对接链条。二是巩固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按照“5+1+N”的模式,积极指导推进了林业和草原系统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全系统12个党支部均实现支部规范化创建。斛健庄园党支部被评为保山市级示范支部,同时认真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在沙坝国有林场党支部、来凤山林管所党支部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三是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制度。认真对照发展党员5阶段、25个步骤的程序,发展入党申请人4名,预备党员2名,转为正式党员2名。四是抓实互联网+党建提质工程。226名党员100%安装使用了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手机APP等信息化平台。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市林草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于430日组织召开了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暨意识形态工作会,与37个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领导班子讲党课制度,各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党支部及挂钩联系扶贫村讲党课15次。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开展毒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干部职工开始两次突击尿检。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督查、日常检查、节假日督查20余次。三是从严责任追究。全面深刻剖析林草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问题原因,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持续释放重拳高压反腐信号,对1名职工进行了政纪立案调查处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职工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和理想信念教育。

3.抓实机构深化改革。认真研究制定《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将局属26个事业单位整合调整为18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290名,核定18个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做好事业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4.抓实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腾冲市腾冲红花油茶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完成种质资源库661亩,占下达任务100%,完成中央资金343.22万元,占下达计划61%。二是做好重点前期项目储备工作。储备《腾冲市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建设项目》(2020—2023年),项目总投资8.58亿元,完成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范编制工作,并对拟建项目进行了统一规划,公园部分片区开展了招商推介。三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介云南省2020年重点推荐企业2个、产品6个。

5.抓实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林草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林农培训2700余人次。二是加强林草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举办了技术工人转岗培训、GIS地理信息系统培训等培训,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次。

6.抓实林业科技推广。一是开展新植核桃品质调查工作,分别在5个乡镇设置5个样地,对30个样株及青果样品进行了实验室油脂测定、分析,为全市核桃改良及提质增效提有效指导意见。二是加强应用技术成果申报。向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成功申报科学技术成果1项(腾冲红花油茶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集成与应用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号1122020Y0011)。是加大全市林草科技推广工作。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建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对林草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火灾保险知识、核桃油茶病害防治技术等进行全力推广,有效提升全市林草科技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1.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3.腾冲市来凤山管理所;4.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5.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6.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7.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8.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9.腾冲市草原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814,34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42,397.00元,占总收入的90.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9,371,949.11元,占总收入的9.2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98,592.07 元,下降2.58%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减少348,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7,606,717.60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减少679,687.00元等,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年初财力不足,预算安排不足,另外是上年结转的大部分项目资金在本年内已兑付完毕。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8,684,087.46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5,950.05元,占总支出的51.18%;项目支出43,705,332.30元,占总支出的40.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9,352,805.11元,占总支出的8.61%。与上年对比减少6,123,004.27 元,下降5.33%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48,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699,818.47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减少684,960.23元等。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年初财力不足,预算安排不足,另外是上年结转的大部分项目资金在本年内已兑付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25,950.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355.69 元,增长6.06%,主要原因为工资正常晋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215,783.73元,占基本支出的8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410,166.32元,占基本支出的11.52%。人均人员经费148,688.17 元,人均公用经费19,366.06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705,332.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98,459.35 元,下降22.79%,减少原因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48,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699,818.47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减少684,960.23元等。其次本年财力紧张,项目支出减少,而上年项目资金支出多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级项目资金年初无法预算,年中及年终追加。特别是2016年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后,国家加大对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补助力度,而上级下达的各种项目资金多数只能跨年度实施,如2018年的项目2019年实施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040,289.21元,主要为退化草原修复治理、草原监测统计、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开展草原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支出。

2.天然林保护支出2,236,005.15元,主要为跨年度项目“2016年集体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2017年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支出。

3.林业和草原支出27,369,023.96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政执法与监督、森林防火信息化管理、林业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行业业务管理等支出。

4.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支出2,281,727.14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户的森林火灾保险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78,286.84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项支出及气象服务、通信维护、人工影响天气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74,203.6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7%。与上年对比减少10,068,901.40元,下降9.23%,主要原因为本年财力紧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9,09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328,60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2,276,29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10,040,289.21元、天然林保护2,236,005.15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76,471,91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423,317.52元、事业机构23,827,795.39元、森林资源培育6,476,977.20元、技术推广与转化1,15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572,87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857,034.00元、动植物保护71,681.70元、执法与监督192,000.00元、信息管理170,000.00元、贷款贴息1,791,3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350,000.00元、国家公园100,000.00元、行业业务管理85,891.2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223,336.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281,727.14元、其他扶贫支出600,00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78,28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2,467.84元,支出决算为1,335,729.12元,完成预算的7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8,058.12元,完成预算的7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71.00元,完成预算的17.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我部门不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陪同就餐人数,厉行节约。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三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发生,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故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小于预算;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为单位不断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同就餐人数,杜绝铺张浪费,厉行节约。四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5,471.46元,增长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0,966.46元,增长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495.00元,下降54.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为林场车辆老化,辖区点多线长面广,车辆耗油多磨损大修理严重,因此车辆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为单位不断加强接待管理,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杜绝铺张浪费,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8,058.12元,占97.18%;公务接待费支出37,671.00元,占2.8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8,058.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8,058.1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林草系统开展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7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6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3,887.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8,621.00元,增长26.10%,主要原因为邮电费增加26,511.44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劳务费增加537,769.50(为临时工工资及食堂)、工会经费104,353.60元(工资基数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77,230.22元;

2.印刷费14,702.50元;

3.水费17,785.00元;

4.电费59,148.38元;

5.邮电费130,329.28元;

6.差旅费148,691.00元;

7.维修(护)费31,721.50元;

8.委托业务费62,352.34元;

9.会议费4,850.00元;

10.培训费11,000.00元;

11.公务接待费11,836.00元;

12.专用材料费6,180.00元;

13.劳务费851,746.29元;

14.工会经费567,150.98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400.17元;

16.其他交通费用373,350.00元;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933.77元。

18.办公设备购置3,4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346,351,937.21元,其中,流动资产61,996,373.57元,固定资产337,305,771.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4,700.00元,在建工程13,086,682.10元,无形资产1,968,037.6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53,761.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97,270.52元。本年处置资产账面原值2,088,652.19元,其中:处置土地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5平方米,账面原值164,991.29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936,600.97元;处置其它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土地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6,351,937.21 

61,996,373.57 

337,305,771.29 

76,807,330.54 

4,096,919.30 

 

256,401,521.45  

14,700.00 

13,086,682.10 

1,968,037.6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53,48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9,0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5,473.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53,480.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开展自评项目2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8个,财政预算安排6,197,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28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275,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2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