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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250411-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4-11 15: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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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974.66万元,总体目标为: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二)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370.5万元,总体目标为: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强化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三)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项目资金7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总体目标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培育红花油茶大苗3000株;灌溉设施1项(铺设DN25热镀锌管2450PE40342PE201500),安装电杆1根,填方M7.5浆砌石挡墙20立方米,安装DN钢筋混凝土圆管7,硬化苗圃基地道路615平方米,改建卫生间1间。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提前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含直达)》(云财资环〔202417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含直达)》(云财资环〔202466号),下达腾冲市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370.5万元,其中: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6万元,油茶营造补助1878.5万元,森林防火140万元,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6万元,林草科技推广示范70万元,林木良种培育220万元。以上资金已按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含直达)》(云财资环〔202317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云财资环〔2024174号),下达腾冲市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974.66万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费1421.68万元,森林修复(抚育)补助355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8.14万元,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3119.84万元。以上资金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4974.66万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2号)、《腾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腾财农〔20244号)文件,2024年度下达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万元。项目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到位率100%,沙坝国有林场按批准的实施方案专账(专项)核算管理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5318日,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已使用545.8万元。腾冲市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已使用2381.5万元。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万元,资金已使用7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相关规定、上级资金文件及各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作业设计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管理和使用资金,按照上级下达各项目补助标准实施项目,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财政等部门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及省级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完成三级指标26个,未完成0个。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完成三级指标16个,未完成1个,2024年森林修复任务已完成,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没有完全兑付,下一步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支付,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2025318日,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面积0.3万亩;油茶营造7.5万亩,其中:新植油茶0.5万亩,低产改造7万亩;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计划用于松材线虫病监测、取样、检测及检疫,实施秃杉害虫瘤胸沫蝉及薇甘菊防治1.6129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0619万元;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面积0.06万亩;林木良种苗木培育数量170万株;林草科技推广项目1个,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

2025318日,完成油茶新造成活率90%;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存活率95%;油茶良种使用率100%;造林面积合格率100%;森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 100%,完成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

2025318日,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油茶改造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完成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

上一轮政策到期的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标准20/亩;油茶新造面积537/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30/亩,项目全部按照预定的成本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本着注重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专款专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成效明显。

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的引导作用,对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就业岗位和林农收入,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2025318日,国有林管护面积177.7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7.99万亩、天然商品林59.72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216.0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28万亩、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210.8万亩;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面积1.35万亩。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

2025318日,天然林蓄积量持续增长;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率100%;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29.86%,未完成的原因是2024年森林修复任务已完成,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没有完全兑付,下一步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支付,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时效指标

2025318日,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完成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16/亩,项目全部按照预定的成本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本着注重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专款专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林业草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可持续影响。

国有林区社会稳定,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明显,通过项目的引导作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林业建设中,带动了社会资本对林业的投入,为我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就业岗位和林农收入,通过对护林人员、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项目资金

1总体目标预期完成情况

腾冲市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认真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达到预期效果。截至20246月,培育红花油茶大苗3714株,建设灌溉设施1项(DN25热镀锌管1352.47DN50热镀锌管454DN32热镀锌管36PE40342PE201161.45),电杆1根,填方M7.5浆砌石挡墙26.04立方米DN400钢筋混凝土圆管7,硬化苗圃基地道路683.12平方米,改建卫生间1间。

2各项目绩效指标进展分析和完成情况

腾冲市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属于产业发展项目。培育红花油茶大苗3714株,平均单价140.01/株,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69%;苗圃基础设施建设1项,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31%;苗木合格率100%。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截至20246月拨付资金65万元,占86.7%。增加林场经济收入75万元;受益60户、60人。欠发达国有林场林地管理面积不减少,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欠发达国有林场管理员居住安全事故率为0。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98%,受益对象满意度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标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森林修复任务已完成,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29.86%,未完成的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没有完全兑付,下一步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支付,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1. 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 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3. 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