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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250418-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4-18 14: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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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4年度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总数为143个,其中:腾冲市林草局本级48个项目、腾冲市来凤山管理所4个项目、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8个项目、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21个项目、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14个项目、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12个项目、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16个项目、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20个项目,经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形成项目和部门自评报告,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整体而言,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自评分97分,综合评价等级为,其中:腾冲市林草局本级48个项目评价等级为37个、评价等级为5个、评价等级为6个;腾冲市来凤山管理所4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8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21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14个项目评价等级为12个、评价等级为1个、评价等级为1个;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12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16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20个项目评价等级为18个、评价等级为1个、评价等级为1个。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预算数88,799,814.14元,执行数88,799,814.14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绩〔20252号)要求,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对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进行自评,22个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目标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一是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清理盘活人工商品林前期经费;二是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清理盘活人工商品林项目、非税安排苗圃地管理资金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未能及时支付,项目绩效指标未能完成。3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保护管理压力剧增。一是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举国关注,加之森林公安转隶、全市林草系统人员老化等因素,全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二是全市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领域、文旅康养等项目发展对林地需求较大,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2.生态修复难度增加。一是全市荒山荒地多集中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的造林困难区域,同时国家造林补助标准较低,造林成果巩固难度增加。二是耕地非粮化政策实施后,新造林和林木种苗用地选择困难,苗木培育规模普遍较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全市苗木培育产业仍处于小、散、弱现状。三是适合生态修复的本土优良草种缺乏。目前,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的草种除狗尾草为云南少量生产外大多数依赖进口草种,增加了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

3.林草产业发展不足。一是林产品加工业没有形成规模,多数林产品加工企业仍是小打小闹,经营管理粗放,企业研发能力不足,整体科技水平不高,产业链短。二是森林旅游开发滞后,全市旅游资源、森林旅游景观多,但森林旅游收入少,森林景观的开发仍有巨大空间。三是林业投资周期较长,融资困难,加之林业贴息贷款周期较短,未能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林下产业发展缓慢。近年来虽积极探索开展了天麻、石斛、吴茱萸、黑人参等林下种植,但受资金、技术、市场等因素限制,发展缓慢。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破解保护管理难题,力促生态更加和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夯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处置保护与发展空间冲突的矛盾问题,确保全市生态资源安全,让腾冲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同时持续抓好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持续加强向上级林草部门的汇报协调力度,争取上级对腾冲项目使用林地给予更大的支持,促进林草资源保护与发展齐头并进。

2.积极推动体制和机制创新,激活项目发展潜力。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积极探索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补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保护和培育的力度,大力发展乡土珍贵及特殊树种培育基地,积极探索发展非木质经济,合理利用生态资源。

3.打破产业发展瓶颈,力促人民更加富裕。一是紧紧围绕将腾冲建设成为云南省乃至全国油茶重点县的工作目标,大力争取油茶新植和抚育项目,并通过实施品种改良、丰产栽培等措施,增强腾冲红花油茶油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加群众直接经济收入。二是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将腾冲列入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县,有序开发林业碳汇产业,加快建立健全碳汇开发项目机制,规范引导社会资金和技术,率先走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激活人民群众潜在的生态红利。三是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国家森林康养养生基地、国家森林康养体验基地、全国生态文化示范村、森林文化小镇、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乡村、森林社区等创建为抓手,助力休闲旅游、运动旅游、体验旅游、探险旅游等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丰富和提升腾冲旅游品牌,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四是加强对涉林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指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其对林农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林农收入,巩固推进乡村振兴。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腾冲市林草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88,799,81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55,528.00元、非财政拨款8,044,286.14元。2024年度支出合计88,799,814.14元,其中:基本支出44,876,467.30元、项目支出43,923,346.84元。

2024年市林草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森林腾冲”“美丽腾冲为建设目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林长制运行,全面抓实国土绿化和资源保护管理,有效促进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加快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管理、保护和发展的全面融合,全市林地、草原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林草总产值达98.51亿元以上为工作目标,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破题,提振精神抓落实,着力解决资源保护管理、绿化造林、产业发展等方面突出困难问题,全力推进林业和草原跨越发展。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云南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131号);

5)《腾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绩〔20252号);

6)《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含直达)》(云财资环〔202317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云财资环〔2024174号);

7)《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2号)、《腾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腾财农〔20244号)文件

2.按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各项目实施管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评,各项目实施管理部门通过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按照评价标准和规范,对涉及项目指标进行计算和评分,撰写各单项工作绩效评价报告。通过收集汇总各股站室所场填报的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预算数88,799,814.14元,执行数88,799,814.14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完成腾冲市天然林停伐270.52万亩管护任务。其中: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59.72万亩,非国有天然林商品林管护面积210.8万亩。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完成腾冲市国家级公益林125.0405万亩管护任务。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19.5805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46万亩(猴桥镇)。

林草业总产值:全市实现林业草原产业总产值完成102.79亿元,同比增20.02%。其中:第一产业产值33.63亿元,同比增20.15%;第二产业产值33.12亿元,同比增20%;第三产业产值36.04亿元,同比增19.93%。产业结构为33:32:35

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全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96%,完成87.96%目标值。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100%,完成100%的目标值。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造林合格完成率100%,完成≥90%的目标值;森林抚育合格率100%,完成≥90%的目标值;森林火灾受害率0.156‰,完成≤0.9‰的目标值;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完成≤4‰的目标值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完成≥90%的目标值;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完成≥80%的目标值;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完成≥80%的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湿地保护率53%,完成>53%的目标值;自然湿地保护率53%,完成>53%的目标值;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区职工、林农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0%,完成≥80%的目标值。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实施及发挥的引导作用,促进了林草产业的发展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林木生长提高了林分质量,森林蓄积稳定增长,提高了林木价值,带动了就业,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为我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进一步形成了林草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三)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通过绩效评价,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规范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