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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273795-4-30/2016-051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气象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5-10 0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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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2016年4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二条;《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二条;《云南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九条;《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

四、受理机构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州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五、决定机构

云南省气象局

六、审批数量

无限制。

七、办事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3)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

(4)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2.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2)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三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六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近三年内完成防雷工程总额不少于八百万元,所完成的综合防雷工程不少于二十个,每个工程额不低于三十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工程额不低于一百五十万元;

(4)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

3.申请防雷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2)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两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四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近三年内完成防雷工程总额不少于四百万元,所完成的综合防雷工程不少于二十个,每个工程额不低于十五万元,其中至少有两个工程额不低于五十万元;

(4)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取得丙级资质一年以上。

4.申请防雷工程专业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一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三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人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内容齐全,形式(格式、体例、内容)正确或者按要求及时补正申请材料;

4.通过专家评审等。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不符合资质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内容不全或形式(格式、体例、内容)不正确,或未按要求及时补正;

4.专家评审不符合要求的等。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2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原件

纸质/电子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电子

4

《专业技术人员简表》以及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中级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和《防雷工程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电子

5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和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复印件

纸质/电子

6

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电子

7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复印件

纸质/电子

8

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

复印件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或者乙级资质时提供

9

《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0

三个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

11

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2

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注:(1)1-7项为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乙、丙级资质时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2)8-12项为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或者乙级资质时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3)材料份数按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审批要求提供。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按照当地要求通过窗口报送等方式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州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九、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州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2.网上接收: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网上办公平台(http://qxxzsp.cma.cn/

(二)办公时间:按照当地政府要求

十、办理基本流程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审批基本流程

备注:依据《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和十一月。

十一、办理方式

(一)新办

办理方法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审查、认定、证件制作与送达等。

(二)资质证变更与补证

办理方法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审查、认定、证件制作与送达等。

(三)申请注销

办理方法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审查、决定等。

(四)延续

办理方法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审查、认定、证件制作与送达等。

十二、审批时限

1.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州(市)气象主管机构完成初审。

2.云南省气象在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后及时委托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云南省气象局在收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

备注: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不计入时限。

十三、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颁发资质证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十五、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受理窗口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网站公示方式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方式将证件送达。

十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获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的权利;

2.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知情权;

3.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申请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复议的权利;

4.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认定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

十七、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全省各州(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二)网上咨询: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网上办公平台(http://qxxzsp.cma.cn/)。

十八、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和投诉应由部门监督机构受理。

(一)窗口投诉:省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二)网上投诉: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网上办公平台(http://qxxzsp.cma.cn/)。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州(市)气象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二)办公时间:按照当地政府要求

二十、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可按照当地要求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附表1: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主管单位

单位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等级

企业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时间

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工程师

助工/技术员

 

初审

意见

                                              

评审

意见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附表2: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主管单位

单位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等级

企业从事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时间

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高工

 

工程师

助工/技术员

 

初审

意见

                                              

评审

意见

                                              

附表3:

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月 日

姓名

学历

专业

职 称

工作岗位

从事本岗位

工作时间

防雷工程

资格证书编号

(如有)

其他上岗证

编号(如有)

附表4

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实际造价

完成时间

防护对象

运行情况

设计核准意见书编号

竣工验收意见书编号

备注

注:请按此表如实填写近三年内实际完成的防雷工程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