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3-5-04_B/2018-0906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22:03:11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腾冲税收工作实际,特编制《腾冲市税务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务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税收管理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
2.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栏等公共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腾冲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腾冲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腾冲市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9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5184577、0875-5186656
传真号码:0875—5184577
通信地址:腾冲市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9号
邮政编码:679100
邮箱地址:tcgs5184577@163.com,tcdsoffice@126.com。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腾冲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腾冲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接受投诉的机构:腾冲市税务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75—5183007,0875-5186275。
传 真:0875—5184577 邮编:679100
电子邮箱:tcgsyxz@163.com,jcs5186275@126.com
地 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9号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3.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