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3-5-30/2018-062201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4-08 15:10: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补充通知》(云财税﹝2016﹞21号)的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文山州慈善总会、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具有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