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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06_A/2016-0831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8-31 1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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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茶桑站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腾冲市茶桑站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腾冲市茶桑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负责全县15万亩茶园的种植、管理、加工技术指导;茶树良种的选育、引进和试验示范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茶叶总面积15.04万亩(其中,乌龙茶3.07万亩),全年完成茶叶总产12200吨,比去年同期增8.6%;实现茶叶总产值8.1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27.8%;茶农收入达3.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18.25%;毛茶平均收购价为26.3元/,同比增14.3%;实现成品茶总产值4.95亿元(其中:绿茶1.87亿元、红茶0.48、普洱茶1.06亿元、乌龙茶1.54亿元),同比增30.5%。完成低产茶园改造11410亩。全站共有7名技术人员长期深入乡、村开展茶叶技术培训和指导,上半年共召开茶园综合技术改造、茶叶“四分级”制度、幼龄茶园管理、丰产茶园管理、乌龙茶明光园区建设、标准茶园建设、茶园安全用药等技术培训会78场次,培训人员1232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700余份,上报信息61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腾冲市茶桑站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茶桑站2015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茶桑站2015年度收入合计17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9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茶桑站2015年度支出合计16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3万元,占总支出的66.7%;项目支出56.6万元,占总支出的33.3%;与上年对比增5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1.55万元,项目支出增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称职务变动及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了腾冲市千亩标准茶园建设项目工作及腾冲市茶树品种园名优茶加工示范茶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65%。与上年对比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抚恤金及单位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8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62万元,下降1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10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茶叶技术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茶桑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