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1-1112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15:44:02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腾冲市2021年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
项目计划的通知
腾农发〔2021〕178号
各相关乡镇: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衔接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腾政复〔2021〕163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腾冲市2021年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补助资金。下达2021年腾冲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19万元。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实施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11个,涉及11个乡镇50个村(社区),受益监测户115户478人,各乡镇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三)建设期限。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制,提高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扶持对象、建设规模和内容。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抓紧开展实地核查验收工作,确保在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做好竣工材料编制和资料、图片及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开办〔2018〕55号)和《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腾政贫办发〔2018〕32号)的规定,进行项目公告公示,确保项目执行公正、公开、透明。
(四)加强衔接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腾冲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腾财发〔2021〕130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加强产业技术服务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技术支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病虫害防治及种植相关技术培训,乡镇畜牧兽医站做好疫情防控、治理及相关养殖技术培训,力争使产业高产高效,增加农户收入,帮助监测户获得更大经济效益。同步做好产业成效后续跟踪服务。
附表:腾冲市2021年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
项目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汇总表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