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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0-0803008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03 15: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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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提前下达我市部分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61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三方面支出。在完成各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发〔2020〕90号)相关要求,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整理出由我局管理的2019年财政预算项目45个,并成立项目核查组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经全面评价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已基本达到项目预定绩效目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61万元,项目到位资金26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61万元,项目实施完成216万元,其中采购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125万元、实施强制免疫补助31.08万元、拨付腾冲市动物疫控中心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20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18万元、开展非洲猪瘟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支出补助21.92万元。执行率为82.7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拨付、报账、核销等,由资金项目各承办单位严格遵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和《财政部农业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的相关要求和腾冲市农业局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相关规定办理,服从市农业局计财部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违规行为。

资金使用管理,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上级农业、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采购猪口蹄疫、猪瘟疫苗100万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80万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32万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H7N9流感疫苗300万羽份,小反刍兽疫疫苗8万头份;养殖环节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率100%;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样品5020份;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2%;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均在70%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畜禽强制免疫等各项工作,有效降低了畜禽死亡率,保障了群众财产不受损失,增加群众效益在8700万元以上,受益养殖户在46000户以上,全年疫情保持平稳,没有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有效促进全市养殖业健康发展,提高了我市养殖业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满意度绩效目标为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

自项目开始实施至今,腾冲市农业农村部门尚未收到社会各界群众关于对该项目实施不满意的信访案件。项目满意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不存在未完成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8.276分,其中:资金执行指标绩效得分8.276分,产出指标绩效得分50分,效益指标绩效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绩效得分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部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按照《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发〔2020〕90号)相关要求,于8月中旬政府或部门网站中进行信息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上,腾冲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好坏,适当调整项目实施的重点内容和项目资金扶持的重点方向。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腾冲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相关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采用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现场项目查勘和入户实施效果访问3项工作措施,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确保了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因绩效评价工作涉及业务部门较多,而业务部门之间协同合作能力又不够,会出现一些推诿、扯皮等情况。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建议下一步将该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到具体部门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