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0-080302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17: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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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职能是参与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医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防治动物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质量等违法的查处。
(2)腾冲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部门职能是宣传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市规范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引种申报和报检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动物诊疗活动的管理和畜产品安全事故查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兽药、饲料、种畜禽、生鲜乳的监督管理,承担实施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具体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绩效单位共1个机构2块牌子(加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下设1个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总收350.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334.37万元;上年结转16.03万元。总支出35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37万元,占总支出的89.72%;项目支出31.63万元,占总支出的9.03%。2019年收支结转4.4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在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及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强化对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监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情况。截至10月,全市受理动物产地检疫猪17.2万头、牛1.6万头、羊0.57万只、骡马924匹、禽15.21万羽,检疫不合格生猪47头、禽299羽;屠宰检疫生猪16.55万头(其中:市生猪定点屠宰场98588头),检疫不合格生猪301头(其中:市生猪定点屠宰场299头),销毁处理生猪301头,检疫不合格生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受理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县境申报检疫2828车次,其中:生猪1860车次、118022头,牛521车次、15585头,骡马123车次、911匹,宠物犬宠物猫17车次、24只,鸡93车次、115635羽,鸽子3车次、1300只,豪猪1车次、28头,牛肉29车次、6418㎏,猪肉及猪胴体89车次、1301.25吨,鸡肉23车次、1463㎏,羊肉2车次、285㎏,牛副产品34车次、748吨,猪副产品147车次、968.808吨,美洲大蠊8车次、126吨,牛皮13车次、15992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100%、产品检疫合格证标示粘贴率100%。
(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情况
1、畜禽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截至12月,全市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监督检查14次,检查生猪养殖场(小区或户)1437个次、肉牛养殖场(小区或户)89个、肉羊养殖场108个、蛋鸡养殖场或户3个,立案查处违规使用餐厨剩余物(即泔水)饲喂生猪行为3起,出动执法人员504人次。
2、畜禽屠宰经营场点监督检查。截至10月,全市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监督检查16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个、生猪屠宰经营户213个或户;专项检查动物检疫报检点3次,检查动物检疫申报点20个;检查禽类屠宰经营场点37个,检查禽类经营屠宰户148户,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
3、瘦肉精及兽药残留等抽样检测。截至10月,对腾冲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252批次,抽样检测生猪2302头;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瘦肉精抽样检测23批次,检测生猪养殖场23个、抽样检测生猪109头;对蛋鸡养殖场兽药残留抽样检测4批次,检测养殖场2个、抽样检测鸡蛋36枚;对农贸市场鸡肉抽样兽药残留检测1批次,抽样检测鸡肉2㎏;对农贸市场猪肉抽样兽药残留检测3批次,抽样检测猪肉1.4㎏。对猪肉抽样检测瘦肉精为阴性,兽药残留物超标情况;对鸡蛋和鸡肉抽样兽药残留检测超标1批、无残留1批,对兽药残留超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采取整改措施;参与生猪养殖及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抽样检测323批次(其中养殖环节3批次、屠宰环节320批次),生猪养殖环节抽样检测62头份、屠宰环节抽样检测23600头份。
4、动物诊疗机构监管情况。截至10月,组织对动物诊疗机构和宠物诊所监督检查2次,对2个动物诊疗机构和1个宠物诊所的兽药使用情况、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卫生消毒以及诊疗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
5、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截至10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7次。其中到槟榔江奶水牛养殖场监管4次,其中对生鲜乳兽药残留抽样检测1次,抽样样品30份;到界头周家坡社区奶水牛养殖合作社监督检查1次,检查养殖户7户,对周家坡社区奶水牛养殖户开展生鲜乳兽药残留抽样检测1次,抽样检测了5户,抽样样品32份;到艾爱乳业公司在界头大园子设置的生鲜乳收购点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次。
(三)兽药和饲料经营监督检查。开展兽药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5次,监督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或户)33个,对10个(或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兽药经营质量安全抽样检测10批次。组织对全市饲料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次,监督检查饲料经营企业(或户)98个,抽样检测饲料35批次,抽样经营户35户。检查发现部分兽药经营企业兽药信息化管理系统进销台账录入不全,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兽药行为。立案对两起违规经营饲料行为进行查处,其中:一批饲料抽样检测铜超标,对经营饲料铜超标经营户已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了整改措施;另一起是经营饲料标签未标明有效期,分别2起违规经营饲料行为的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
(四)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情况。一是培训工作情况。截至10月共集中开展了3次培训,其中:到固东镇组织动物养殖户、动物贩运户、防检员以及检疫员等40余人举办了一期“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执法及检疫监管”培训;组织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50余人到主管局集中开展了1次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非洲猪瘟防控等培训;各乡镇组织开展非洲猪瘟专项培训及会议3次,参加培训人员790余人次。二是信息报送情况,目前在《云南动物卫生监督网》刊载了宣传工作信息共15篇。
(五)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
1、宣传告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今年以来,为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洲猪瘟,提高群众认知度和自主防范意识,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避免消极舆论的传播。加强非洲猪瘟的防控宣传,发放及粘贴《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4800余份,引导养殖业主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和生物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落实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管控生猪流通环节管理,严防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生猪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设卡防堵情况。认真做好设卡防堵工作,督促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增强防疫意识,健全防疫制度、强化防疫措施,切实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农业、交通运输、高速公路及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对腾冲境内生猪等动物流通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对包括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及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检查消毒运载畜禽车辆3514辆次。
3、生猪、生猪产品等调运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建立完善生猪承运车辆备案监管制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和《云南省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监管方案》要求,继续组织做好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工作。1-10月共备案运输动物车辆564辆,其中已安装GPS定位器运输车辆75辆。
4、餐厨剩余物监管情况。2018年,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禁私自处理餐厨废弃物的通告》,对餐厨剩余物的管理和处置做出明确规定。在前期开展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该通告的要求,县乡兽医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使用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喂养生猪的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承诺书,并发放明白卡等,严禁使用泔水喂养生猪。今年对1137个生猪养殖场(或户)开展了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情况进行了排查,全市与养殖场或户签订《不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承诺书》1180余份,对6户饲喂餐厨剩余物养殖户发了责令改正、对3户饲喂餐厨剩余物养殖户进行立案查处。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截至11月15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起,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其中:一般程序15起、简易程序3起,共处罚款174200元。在查处的18起各类违法行为案件中,采用简易程序对3户生猪养殖场违规使用餐厨剩余物(即泔水)饲喂生猪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采用一般程序立案查处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行为4起,共涉案货值614245元,没收浓缩饲料1200㎏(30袋*40㎏)、没收违法所得3981元、行政处罚15000元;采用一般程序立案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行为案件11起,行政处罚159200元。目前查处的各类案件已结案16起,未结案2起。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今年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村级没有固定的动物检疫申报办公地点,检疫和消毒设备欠缺,客观上给动物申报产地检疫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有待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完善设施设备。二是乡镇缺乏动物定点屠宰场点,严重影响动物屠宰检疫监管,加之检疫不合格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和不到位,且缺乏严密的防护监控及消毒措施,存在动物疫病扩散风险和畜产品安全隐患。三是群众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整体水平还较低,消费维权意识差,给有些不发商贩投机行为留有了余地。四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环节多、工作压力大、人力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任重道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绩效自评分95分,2020年将进行强化学习培训。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建设,树立党员及干部职工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二是强化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提升工作,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非洲猪瘟防控等宣传及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对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培训和执法检查。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还很艰巨,需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提高全民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与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建立完善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与公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危害畜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产品。
六、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我所各项业务的全过程;
2.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
4.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
5.建立健全了对相关决策程序及管理制度等等。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4 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腾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