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10_C/2018-050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11-01 11:27: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制度
各股室、站、所制作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一份,年终统一由办公室汇总移交局档案室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制度
(一)依申请不予公开的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本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信息。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由相关股室、站、所填写《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三)申请公开人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提出复核申请的,由相关股室对《备案表》审核,经审核后发现其中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后认为确实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该信息。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年终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局档案室管理。
本制度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件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申请时间
|
申请信息内容描述或标题
|
文号
|
密级
|
不予公开理由
|
同级保密部门审核意见
|
备注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