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10-7-10_C/2018-050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11-01 11:27:13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制度 
  
各股室、站、所制作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一份,年终统一由办公室汇总移交局档案室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制度 
  
(一)依申请不予公开的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本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信息。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由相关股室、站、所填写《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三)申请公开人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提出复核申请的,由相关股室对《备案表》审核,经审核后发现其中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后认为确实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该信息。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年终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局档案室管理。 
  
本制度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件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人 
       | 申请时间 
       | 申请信息内容描述或标题 
       | 文号 
       | 密级 
       | 不予公开理由 
       | 同级保密部门审核意见 
       | 备注 
       |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