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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10_C/2018-0130050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2-10 17: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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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环境保护局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班子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出席,邀请市级领导参加,办公室负责人列席。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列席。主要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项目申报、行政审批、案件查处、项目招投标实施等重大事项,研究重要业务工作等。

(二)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主要研究党建、党风廉政、人事工作事项、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的政治学习活动。

(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班子主要领导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领导班子非党领导列席参加。主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加强团结,形成合力。

(四)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由班子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主要是学习理论和方针政策、环保业务知识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五)工作碰头会。一般每周一由行政领导召开,由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参加,股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局领导安排部署全局近期主要工作。

(六)纪律要求各类会议确定事项,除指定专人督促落实外,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实话,办实事,提高会议效率。

二、学习和调研制度

(一)学习制度领导班子理论中心学习组半年学习1次。领导班子半月集中学习1。机关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一上午830)集中学习1次。党支部每月组织学习1次。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理论知识;中央、云南、保山市、腾冲委市政府和各部门有关重要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环保业务知识。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学习由主要领导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审定后负责组织;党支部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实施。所有学习情况,由所涉及股室、站收集、记录、总结、上报,并由办公室负责痕迹管理和备案。

(二)调研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年深入基层、挂钩村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走访群众、企业不少于30户,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2件。每位局领导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不少于2户,股室长不少于2户。密切联系群众,要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反映重大环境影响信访案件要亲自协调,妥善处理。

(三)纪律要求下乡开展工作或调研、检查,要主动缴纳伙食费,严格住宿标准,不搞多人陪同,不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接受宴请,不进高消费娱乐场所。

三、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除外出调研、出差、参会等情况外,每天上午08:00—11:30上班,下午14:30—17:30上班

(二)考勤工作干部职工考勤局办公室负责,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局办公室每周必须进行次在岗情况检查

(三)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经领导同意,可算加班出勤

(四)纪律要求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干部职工年度内有旷工行为(未请假又未上班视为旷工)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予以诫勉;连续旷工超过15天、累计旷工超过30天,达到降职、辞退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销假制度

(一)适用范围

因事因病或因公离岗外出天以上的(含天),应办理请销假或相应告知手续。

因事因病请假范围:事假、婚假、丧假、公休假、病假和产假等。

因公离岗外出的范围:指本区域之外的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上报材料、争取资金、申报项目以及开会等公务活动(局机关统一组织外出的除外)。

(二)实行逐级报告、审批

1、请假:班子成员请假,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股室、站负责人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各股室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1上(包括1天)、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包括3)的由主要领导审批。上述请假情况,请假条均报办公室存档备查,假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销假。

2、因公离岗:干部职工离岗下乡办理业务、外出办事等须向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副科级领导(含班子成员)离岗下乡办理业务、外出办事等,须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纪律要求

1、请假一般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

2、请假期间,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工作联络便捷畅通。

3、严禁以学习、考察、出差等名义外出旅游、观光或参加与工作没有实际联系的参观活动。

4、考察、出差活动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进行,严禁借因公出差之便改变路线探亲、访友或绕道旅游观光。外出途中遇到特殊情况或因工作需要需改变线路和续假的,要请示审批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变。未经审批外出或擅自变更、绕道出差路线的,一切费用自理。

5、任何人请假,凡超过期限的应说明理由,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6、干部职工遵守本制度的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强弱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和奖惩干部的依据之一。

五、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收发、传阅及文印工作规定

1、文件收发传阅由专职人员办理,收发及传阅过程中应做到准确、快捷,按保密守则办事,并做好相关记录。

2、所收文件经局长或局长委托领导签批后,及时交相关副职领导或股室办理,文件阅签后交回办公室,严禁横传。

3、文印工作:凡属打印的文件、材料要领导签批意见,方可打印,打印后进行严格登记。如需外出打印,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在外打印、复印时,没有经手人签字的,结时拒不付款。文印耗材由财务室统一购买,并统一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拉动。

 (二)印章管理规定

1、印章由办公室管理。印章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印章不得擅自带出和私自委托他人代管,若需委托他人代管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2、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建立用印登记簿,各部门、各单位以党组、局名义需要用印,要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并认真登记。

3、严禁擅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微机管理

微机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微机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守则,加强对机器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人为损坏设备的应照价赔偿。

()纪律要求:严禁在办公室上网聊天和玩游戏。

六、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一)报销审批规定

1、差旅报销:腾冲市内、外出差的差旅费,出差人回单位后由分管领导签注证明人后及时填报;领导个人单独出差时,由财务人员签注证明人后填报;不按规定办理的,后果自负。

2、日常财务报销:日常财务支出的,所办事宜须经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批准,并在批准的开支范围内由经手人和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分管财务审批的领导审批,方可报销。先开支后报告的不予报销。日常财务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原则上每个月报账一次。

3、财务公开:报账员应每月汇总财务支出分类明细,包括所有领导个人及股室的明细开支,以表格形式汇总后,呈局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阅悉,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每两个月)在班子会公开。报账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借,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需经局长同意并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4给其他部门的资金一般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的,须经班子会讨论通过。所有研究同意支出的资金一律由办公室通知财务室,由财务室通知其他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5、专项资金的开支,须按腾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物资采购规定

1、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大宗物资采购由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通知财务室办理采购。

2、零星物资及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经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财务室具体办理,物资采购后,统一交财务室登记保管。

3、凡未经领导同意,到外面自行购买的各种物资一律不予报销,擅自到商店等店铺记的不予承认,费用自付。

(三)物资领用规定

1、严格领物登记制度,凡购入的物资一律交财务室统一登记入。领用时,由领用人到财务室室领取,财务室应帐登记。

2、办公室每季度对财务室的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一次,并及时将清点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视情况进行核销和补充。

3、财务室对物资的管理要严格把关,并严格登记手续,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四)车辆管理规定

1车辆调度: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严禁非驾驶员驾驶车辆,如因专职驾驶员有事请假,工作急需用车,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其他人员方可驾驶。如未经主要领导同意,擅自驾驶车辆一切后果自负。

2出车要求: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到办公室进行出车登记,特殊情况可委托办公室人员代为登记;驾驶员须服从出车领导的安排,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严禁脱岗;用车完毕后,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局内泊位。

3、油料管理:原则上指定驾驶员用油卡加油。

4维修维护: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定人,指定驾驶员为车辆维修人员,车辆大修和日常维护厂家相对固定。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事先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核实故障,确需修理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并将修理报价单上报签批后方可维修修理费预计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签批;预计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领导签批;2000元以上的报行政主要领导签批各车辆维修结束后,驾驶员及时将发票、耗材清单提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销。特殊应急维修可由驾驶员联系办公室上报领导同意后酌情处置。

5、严格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驾驶员分季度向局长及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一次车辆运行及维修维护情况。

驾驶员管理规定

1驾驶员服从办公室安排有驾驶任务时,要做到随叫随到没有驾驶任务时,应按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

2、驾驶员负责车辆日常维护。应保持车况良好,车身清洁。办理保险、检审等手续,必须提前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办理。因保险、检审等事项报告、办理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的,由驾驶员本人自行负责。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所负责任轻重,视交警部门对事故的定性和责任认定给予处罚。致人死亡、重伤和车辆报废的,调离驾驶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接待工作规定

1、局机关的接待由办公室负责人在局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公务对口接待事宜;局属各股室、监测站的接待,由各部门负责。严禁同城单位之间吃请和请吃,切实减少业务接待费用。

2、上级领导和相关单位到我检查指导工作或参观学习,须及时报告局长、书记及分管领导,经局领导批示,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对口接待。股室临时确需接待的,须报领导同意方可接待,并到办公室开具接待审批单。

3、本着既要搞好服务,又要节约的原则进行接待从严控制开支标准和参陪人员未经批准的由经办人自负。

4、接待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接待单据,包括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刷卡小票、发票等有关原始单据,填报财务签报单报分管领导核实把关、证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严禁签字接待。公务接待一律用公务卡刷卡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5、接待用车辆、食宿、日程由办公室安排,涉及业务内容由相关股室陪同。接待工作要做到文明节俭,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一般由局领导安排、相关股室负责人或业务人员参加,避免出现客少主人多的现象。在接待中,必须注意对外形象,以地方菜为主。

6、严格控制住宿和宴请标准。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乡镇工作人员来办事确需食宿的,须征得领导同意,用餐以工作餐为标准,住宿需到办公室指定的协议价宾馆住宿,其他一切费用自理。外县(市)环保系统来人,可视情况接待宴请一餐。

7、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需要几个分管领导和股室人员到同一个乡镇办理的,尽量集中乘车前往,严格限制随员和车辆,推行工作用餐制,简化公务接待。

)电话管理

办公室所有电话都用于公务联络,使用电话力求语言精炼,长话短说,严禁闲聊,违者给予批评教育。

)清洁卫生规定

清洁卫生实行区域负责制。1、各股室、监测站的工作区域由自己负责。2、小会议室、大会议室卫生一般情况由保洁员负责。3、厨房及周围由厨房人员负责。4、领导办公室、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由保洁人员负责。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及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

各股室、监测站要自觉打扫自己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持清洁,若抽查出现邋遢拖沓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七、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按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要求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2、机关文件、资料、刊物、会议记录本不得随意带离办公室,不得给无关人员看。

3、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看的文、电不看;不该听的机密不听;不该记录的机密不记。

4、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因特网中办理机密事项。

5、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不得连接因特网。

6、要认真办妥机密文件、资料、刊物、会议记录本的移交手续。

7、不得将领导的电话、住址和行踪告诉不该告诉的人,不得议论领导议而未决的事项。

八、内部考核制度

1、年终考核。按照委组织部、人局关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按机关、事业单位分别进行综合评定。工作失误造成被上级约谈、通报、问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宜评定为优秀。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对上级分配先进名额由主要领导或班子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九、内部督查制度

1、党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督查组,负责内部督查日常工作。

2、督查内容包括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学习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等。

3、督查工作分为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常规督查依据工作制度、工作需要进行;专项督查按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

4、督查方式:一般情况口头或电话催办;口头或电话催办未落实的发书面督办通知单进行督办。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十、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实行轮值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全局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由办公室按上级要求进行具体安排

2、班子成员有事不能到岗,须提前向主要领导汇报或自行在班子内找人替班;值班人员有事不能到岗,须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并自行找人替班无故不到岗值班的视为旷工,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党政纪律要求从严论处。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遵守值班时间,在值班室(办公室)内值班。切实担负起机关的安全保卫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有关事务的处理。

4、接待来局办事人员,做到文明礼貌,对来访来电做好记录。遇到重要或紧急情况,应根据内容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妥善处理。

5、对机关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安全巡视工作,值班期间对各股室的门窗是否关好,灯具是否关闭,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等做好巡视。

6、保持值班室(局办公室)内设备完好,卫生清洁。严格交接班手续,办妥交接。

7、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补休。

十一、探视及慰问制度

1、对退休老干部的慰问活动。在每年的春节前由相关部门拿出方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以座谈会、到户走访等方式开展慰问活动。

2、职工生病住院,涉及的股室、监测站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由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前往探视,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

3、职工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由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前往看望家属;直系亲属去世的,送花圈以示慰问,并按《腾冲县干部职工探视慰问制度(暂行)》(腾办发〔201330号)文件规定给予慰问金

十二、门卫制度

1、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负责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严禁喝酒,并做好下班后出入人员的询问登记。制止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进入局机关,严禁闲散人员进入机关办公区。如因管理不善,机关各部门发生盗窃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4、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的车辆管理,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停放。

5、完成好其它临时性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机关廉政建设制度

1、坚持领导当楷模,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委五不准,省政府五要五不要和《公务员八条禁令》、禁止赌酒、赌博等规定,全面加强党风政纪和勤政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2、认真执行接待标准,按规定有礼、有节安排和参加各项接待。

3、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举办宴席申报制度。

4、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任何礼金和有价证券。

5、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修养,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尤其是管好自己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不做有损单位和集体形象的事。

6、对违反本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从严查处。

本制度适用于全局干部职工聘用人员。

本制度自印文之日起执行。

腾冲环境保护局

201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