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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6-6-07_G/2015-0625007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交运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4-06-10 15: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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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3402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行政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草案,提出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有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政许可审批;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输市场和相关收费的减速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32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0人,工勤4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2.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2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12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8.82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1400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5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项目支出80万元,其中:1.老年人乘坐公交车20万元;2.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20万元;3.公务项目接待费15万元;4.路政大队工作经费20万元;5.海事事务管理经费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