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6-6-07_k/2017-0825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16: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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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现在职工6人,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2016年3月财务从腾冲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分出来,按事业单位财制度进行核算。主要职能是主要职能是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是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决算总收入489,691.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691.96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89,691.96元,其中:基本支出489,691.96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691.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691.9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129.86元;商品服务支出176,412.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50.00元;其它资本性支出6,500.00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947.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47.50元,公务接待费支6,3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2,647.50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2,647.5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4人,接待费开支6,3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属事业单位于2016年3月从腾冲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分出来,按事业单位财制度进行核算。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 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其他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