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2-051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08:11:41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市场监管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证明材料 |
出具部门 |
业务指导 (实施)部门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
1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内资企业注销核准登记 |
行政许可 |
省、州、县 |
清税证明 |
税务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 |
2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内资企业核准登记 |
行政许可 |
省、州、县 |
公开发行保纸公告报样 |
报社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3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核准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 |
公开发行保纸公告报样 |
报社 |
市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
4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 |
行政许可 |
省、州、县 |
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 |
银行 |
市市场监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 |
腾冲市市场监管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证明材料 |
出具 部门 |
业务指导 (实施)部门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取消后处理方式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
1 |
市场主体登记 |
市场主体设立、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
市场主体设立、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核准登记 |
行政许可 |
省、市、县 |
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房屋主管部门、村(社区) |
市市场监管局 |
《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
书面告知承诺 |
2 |
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异议处理 |
行政检查 |
市、县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 |
检验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 |
自我声明加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核实 |
||
3 |
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异议处理 |
行政检查 |
市、县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 |
检验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 |
自我声明加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核实 |
||
4 |
食品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县 |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 |
检验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实行)>的通知》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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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县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实行)>的通知》 |
直接取消 |
||
6 |
食品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县 |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
房屋主管部门、村(社区) |
市市场监管局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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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县 |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场所证明 |
房屋主管部门、村(社区) |
市市场监管局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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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药品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县 |
药品企业主要人员任命书 |
药品企业 |
市市场监管局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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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药品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县 |
药品经营药师离职证明 |
药品企业 |
市市场监管局 |
直接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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