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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0-3-30/2015-091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4-06-09 1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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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3402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相关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依法组织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的有关信息。

    3.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和受理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4.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养殖、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备案和监测工作。

    5.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配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信息。

    6.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核,承办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制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中的相关工作。

    8.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违法行为;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管理规范、应急处置、通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10.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11.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医药产业政策。

12.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工作目标、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督查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大决定与议定事项的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归集、综合、分析上报和统-发布工作;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间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办公例会,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针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查找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承办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13.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草拟本辖区药品抽验计划,承担下达食品、药品的抽验任务,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上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开展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指导本辖区食品药品检验站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0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3.1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43.1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7.78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1400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8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4年实现境内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品种抽检全覆盖,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达到60%,监督抽验涵盖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预算项目经费10万元

2.初步确立建立10个监管长效机制:即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机制、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评查机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责任业务员备案管理机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学生餐饮安全保障机制、药包材质量管理机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纪检督查机制、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预算项目经费10万元

    3.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快检和检验资源,最大限度地发现不合格的四品一械产品,并做到快速追查,依法查处,预算项目经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