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8-X-/2023-011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08: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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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保山市、腾冲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构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全市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工作也受到了市级各部门的肯定,2021年度在全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等次。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部署研究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2年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局党委(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讨论会1次。
二是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普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并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压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和班子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二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厘清我局权责清单,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单位)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对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各项改革协同推进,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深化便民审批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人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三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与省级同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切实做到“非禁即入”,无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外擅自设置条件限制企业进入有关行业开展经营;未发生对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处罚和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等问题。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①直接取消审批。旅行社分社备案取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文化和旅游部门。②实行告知承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中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证明”2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
四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优化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推动文旅企业数量、质量快速增长;持续推进旅游市场整治,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功能,提升“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平台运行效率,严格实行“30天无理由退换货”,为游客营造“旅游购物随时退”的放心消费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科学、合理界定文化和旅游局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梳理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并向社会公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发布等制度,抓好“两审一签发”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腾冲市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共涉及我局事项4项。2022年,全市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8件;无保留证明事项,无取消证明事项。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洽谈及重要法律文书审核、合同、协议审核等方面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全面提供法律服务。2022年度,我局交由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协议)共8件,与法律顾问面商法律问题3次,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到位,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事前、事中、结果等内容公示,不断扩大公开覆盖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合法规范,2022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8件,法制审核率达100%;继续加强执法记录保障,加大了录音录像记录力度,全面真实记录执法全过程。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全面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2022年全局共报名参考9人,通过9人,通过率为100%。截止2022年12月,我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数达42人。
三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按照司法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22年被抽查处罚和许可卷宗共5卷参与全市的案件评查工作,5个卷宗全部被评为优秀卷2卷。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我局收到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数量共计62件。其中收到人大代表提案主办件6件,协办件15件;收到政协委员主办件19件,协办件20件;收到保山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以上提案已经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全部为“满意”。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主题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等主题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的宣传演出、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年内共发放各种宣传单400余份。
(六)圆满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在腾冲市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我局按质按量的圆满完成并按时上报了我局的创建任务指标,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期评估中的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中,我局上报的卷宗成为了全市唯一一家没有被检查出存在问题的执法单位。
(七)顺利通过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对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好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并认真准备好迎检台账和执法检查报告,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到司法局。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受到了检查组各位领导的赞扬和肯定。
此外,一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过任何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过检察院或法院的任何公益诉讼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来,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成效明显,但与上级的安排部署和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同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不平衡,股室和部门间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为开启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谋篇布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紧扣国家战略和腾冲市中心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2023年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