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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18-X-08_E/2017-020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2-09 1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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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旅游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腾冲市旅游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表五、部门收支总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旅游业管理规定,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创建腾冲全域旅游试点工作,制定全市旅游营销宣传战略,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市出国旅游、边境旅游、导游队伍建设、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旅游安全生产、特种旅游服务;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严把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的准入关,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功能齐全的原则对三个行业在规划建设时提出专业意见。

我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行业管理股、市场股、安全生产股;1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即腾冲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安排

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聘请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编制《腾冲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全域旅游PPP项目概念规划方案》,现已完成《腾冲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评审稿)编制,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火山热海、和顺古镇、云峰山等主要景点和区域免费WiFi实现全覆盖。火山热海5A级景区成功获批。江东银杏村、高山乌龙马站3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完成初评。国家“不合理低价游”及云南省旅游市场“高定价、高回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第三届花海节、高黎贡山户外音乐节、花海慢城乡村音乐会、欢乐彩色跑、花海国际越野赛、山地自行车赛及露营、摄影宣传大赛、腾冲国际半程马拉松赛、2016云南·腾冲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高黎贡山100英里国际越野挑战赛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与上海景域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旅游品牌形象定位策划和旅游产业宣传营销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旅游发展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财政总收入44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7.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8.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42万元(本级财力318.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2万元,占总支出的84.82%,项目支出68万元,占总支出的15.1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40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0万元、2160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05.52.52万元,其中:2160501行政运行264.02万元、2160504旅游宣传60.5万元、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1万元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5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0%;比去年增加79.95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84%。与上年对比增加8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占基本支出0.02比去年减少27.58万元.

原因主要是:1、工资福利支出比去年增加79.95万元原因工资标准提高和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了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去年未安排。2、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4.28万元原因是上年结转旅游宣传工作经费48.5万元和2016年半城马拉松工作经费2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去年减少27.58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发放。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分项目概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费56万元,风景名胜区天气预报服务宣传费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18.6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6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2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7.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改革我局车辆数减少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也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63万元。其中: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 无 ;运行维护费 6.6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7.62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 12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相关旅游部门、有关宣传媒体等产生的费 用,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减原因: 无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65.63 万元,其中货物类  165.63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1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