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6884521-7-/2021-101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14:08:4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二、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府信息。
三、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事先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
(一)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到其他单位的,应书面征求其意见。
(二)书面回复同意的,可以发布政府信息。
(三)书面回复不同意的,应与涉及到的单位沟通协调。经沟通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共同协商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五、本制度由腾冲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