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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3603-8/20250603-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25-06-03 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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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腾冲市委、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腾发〔202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腾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腾冲市行政审批局、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编制、公布、调整)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编办。将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的相关数据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政务服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体制,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负责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三)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考评、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政务服务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四)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

(五)负责腾冲市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运行管理、指导协调、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市政务服务局设下列股所级内设机构:

一、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做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做好局机关文秘、财务、会务、宣传、档案、保密、工青妇、人事、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综治维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和推进实施。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

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助企惠企政策等清单的梳理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清单,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协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运行管理和应进必进工作落实综合窗口改革、并联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负责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各项工作要求;负责推进智慧政务,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建立健全12345热线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推进热线的运行管理、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的各项指标落实,受理并协调处理群众和企业的投诉。

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进场交易项目实施综合监督;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协调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进场监管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进场交易项目的举报和投诉,按职责转送各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招标投标及集中代理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