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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7980321-5-30/2018-0801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8-01 1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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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和顺古镇交通监管常用法律依据

腾冲市和顺古镇交通监管常用法律依据

一、《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和顺古镇核心保护区实行车辆准入制。但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环卫等特种车辆可以直接驶入。

下列车辆经和顺古镇管理机构批准或者登记备案后可以驶入:

(一)专供游客观光游览的环保型车辆;

(二)运送货物或者施工等其他确需进入的车辆;

(三)经登记备案的核心保护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车辆。

二、《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驾驶车辆驶入核心保护区的,由和顺古镇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和顺双虹桥进行交通管制的告》

1、2018年1月22 日08:00起,禁止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过双虹桥;行人可正常通行。

2、持有《古镇通行证》的车辆按下列线路分流绕行:

东部方向:从东山脚道路经益群中学进出古镇;

南部方向:从芭蕉关道路经李家大坟、中天寺进出古镇;

西部方向:从庄桥路、泰安庄道路经安宁幼儿园、柏联温泉酒店进出古镇。

四、《关于对和顺古镇部分路段实施禁停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优化和顺古镇旅游秩序,提升和顺古镇旅游形象,有效缓解古镇交通拥堵,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有序,减少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腾冲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6年2月1日起对和顺古镇部分路段实施禁停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交通管理的实施时间: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2、实施禁停的路段范围及禁停方式

3、和顺景区门口至图书馆、和顺秋农路路段、和顺图书馆至和顺财神殿、和顺图书馆至康家茶园、和顺图书馆至元龙阁、和顺元龙阁至爱思奇墓地、和顺李家巷头至寺脚岔路口、和顺寸家湾巷、和顺东山脚至元龙阁九个路段实施24小时禁停(特殊车辆执行特殊任务除外)。

4、车辆停放规定驶入古镇车辆可在侨光路两边,尹家宗祠内,尹家巷脚经贾家坝至张氏宗祠路段,蕉溪庄园门口、后头坡卡点外、水碓村水二小组临时停车场、东山脚城工委砂石厂临时泊车点小型汽车可靠边有序停放。

5、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对在车辆道上违反禁停管理措施的,将通过视频监控或拍照固定证据后,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九项规定,给予驾驶人处罚款一百五十元,并记三分的行政处罚。2)对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拖移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依法处理。(3)对妨碍和抗拒公安交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城镇综合管理执法等部门执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