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321-5/2023090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10:11:23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工作报告(总结);
4、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使用方法:
1.栏目导引:点击某一类目,可显示该类目的所有信息;点击类目前的"+"号,可展开下一级类目列表。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腾冲市和顺镇景区出口,联系电话0875-5130836,传真:0875-5130836,邮政编码:679106。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回执,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