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321-5-/2021-0118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11: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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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总结
(一)大力宣传,古镇保护深入人心。“十三五”期间,持续加大古镇保护宣传力度,先后印制《和顺古镇常用法律及资料汇编》等古镇保护宣传品5万余册,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老年协会、社区、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通过不同群体和行业,采取组织召开村组干部、群众、民居旅馆、商铺业主座谈会和网络宣传以及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古镇保护管理政策法规,通过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不断提高了公众自觉参与古镇保护的意识。
2020年发放古镇保护宣传品1万余份,依托和顺客栈协会、老年协会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坚持宣传与执法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宣传古镇保护知识,结合“挂包帮”“转走访”扶贫挂钩工作,在日常进村入户工作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制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古镇保护氛围。
(二)科学监管,历史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十三五”期间,严格执行《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牢固树立“重在保护”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古镇风貌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严格房建审批。始终坚持以《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为依据,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动向,提前介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止群众私拆乱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联席审批会议制度,从土地来源、建设方案、建筑材料、建筑高度等方面严把居民新、改、扩建或修缮房屋审批关。严格逐级审批和建设全过程监管,有效遏制群众私拆乱建和使用与古镇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装饰材料等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共发出法律文书300多份,依法制止群众未经批准私拆房屋的违法行为100多起,纠正与古镇风貌不相协调的建房方案352份;依法审批建房申请163份,实施行政处罚11起。
2020年,对群众提交建房申请严格初审把关,重点审核土地是否合法、有无纠纷,规划设计是否超高、超面积,整体外观风貌和建筑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切实从源头把控保古镇风貌,对初审合格的方案,分批提交市联席审批委员会联审。1—10月,我局共受理房建申请65户,审核办结31户。
二是严格商业准入。“十三五”期间,我局不断完善和顺市场经营准入制度,严格审批。按照和顺古镇保护详规和《和顺市场经营准入制度(试行)》规定要求,对在古镇内从事商业活动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要求商铺招牌、门面的整体装修、柜台设置、经营项目与古镇传统风格风貌相协调;通过建立健全商业准入制度,有效控制商业经商户总量,切实保护古镇传统风貌。对随意开店破坏古镇整体风貌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针对古镇内商铺、民居旅馆、餐馆等业主的标志、标牌、广告和装饰材料进行严格要求,使其与古镇风貌相协调。通过准营证的年检、水电安装申请前置审核等方式,促进以上措施的落实,“十三五”期间,发放准营证285份,拆除与古镇风貌不相协调的灯箱、广告标识标牌600余块。
2020年,共检审准营证175份,新办理11份,审核水电安装申请121份。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通过日常动态巡查、指挥视频监管,围绕打早、打小、打了的思路,全天候、全方位清理整治与古镇风貌不相协调的房屋建设行为。同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劝导停止违建行为,配合和顺镇政府对辖区内违规建盖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清理和整改。“十三五”期间,共下发停工、拆除、风貌整改、行政执法等通知书和告知书650余份,强制拆除违章建筑6户;累计拆除违章建筑48宗,面积17645㎡;拆除整改彩钢瓦房25宗,面积9250㎡。
2020年1—10月,组织房建巡查700余次,建立方巡查档案52分,下发停工、限期拆除、风貌整改、断电等通知书共130份,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8次。联合供电所给予断电19次,累计拆除各类违章建筑23宗,面积600㎡。
四是强化立法保障。2019年以来,积极配合推进《保山市和顺古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认真配合保山市人大、政协开展的调研、协商等工作,在前期立法调研协商的基础上,配合保山市人大到省人大开展专题汇报工作。同时,就当前立法工作面临的执法权限、保护区域划分、保护维护费收取等问题认真思考,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研究。目前,立法工作已经进入保山市人大二审环节。
(三)多措并举,市场秩序得到巩固。“十三五”期间,结合特色小镇创建和5A景区创建需要,持续加大各项秩序规范和整治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监察中队、规划股、法制股持续开展兼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针对春节、元旦、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旅游旺季,联合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综合整治,有力打击景区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和处罚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古镇秩序。
一是交通整治成效显著。持续对辖区内尤其是核心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处罚力度;实施双虹桥交通禁行,规范景区车辆出入秩序。推行联合监管,在停车场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2个,将我局设置交通卡点和柏联公司卡点进行整合监管;规范交通标识标志,在和顺辖区增设交通管治标识标志牌40余块。“十三五”期间,协同和顺镇派出所累计拖移处罚占道停放电动车1000余起,处理交通违章处罚2043起,交通秩序不断得到改善。
2020年结合5A景区创建和七项专项行动整治要求持续加大交通整治力度,1—10月,协同和顺镇派出所累计拖移处罚占道停放电动车300余起,开具现场罚没票据44张,处罚30余人次。
二是市场秩序有效改善。“十三五”期间,始终坚持“分片治理、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有效遏制私设乱摆、违规经营的势头。协调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和顺镇政府等部门定期开展流动摊贩市场清理整治20余次,将停车场原有摊位集中搬迁至景区外围统一摆,规划设置摊位100多个;积极与和顺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责令整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等累计900余起;查处流摊贩1000余人次。通过强有力措施,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2020年1—10月,通过整合力量,联动执法,查处流摊贩200余人次。清理占道经营20余个,针对不规范店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
三是消防安全不断巩固。“十三五”期间,会同消防二中队、和顺镇政府、柏联公司多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对学校、企业、民居旅馆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的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的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安全防火氛围,协同消防中队、和顺镇政府开展消防大检查,2020年古镇内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群策群力,全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一是配合和顺民宿行业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把行业协会“规范管理、搭建桥梁、提升竞争力”的作用发挥出来,扭转和顺行业协会无人管理和运转停滞的问题,推进和顺民宿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与辖区各部门协作配合,有效确保了选举圆满顺利进行。目前,协会已经吸纳会员284个,同时根据相关章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宿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全力配合和顺古镇国家5A景区创建相关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和顺古镇景区创建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古保局主要负责配合开展加快景区生态停车场建设、改造提升内部游步道、提升景区环境卫生和垃圾桶设施、提升购物场所环境、提升景区就餐环境、加强景区住宿管理和提升景区住宿环境、提升景区景观与环境氛围、定期开展景区培训工作和提升景区旅游服务品质等工作。目前,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并上报创建办公室。各项工作均按方案有序推进。其次,抽调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开展日常工作。三是高标准完成各级领导到和顺考察调研接待和安保任务。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古镇保护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古镇风貌保护执法监管难度大、古民居保护缺乏专项资金、市场、交通秩序混乱;古镇保护与群众追求短期利益的矛盾,古镇保护与群众拓展发展空间的矛盾,古镇规划与群众实际需求的矛盾,公司管理与外来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等均成为阻碍古镇和单位发展的瓶颈,亟待解决。
(一)风貌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群众利益需求和古镇保护管理要求矛盾加剧。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和顺新、改、扩建申请多,呈逐年递增趋势;二是在旅游发展中,早期破墙开店和经营客栈的农户与未从事经营群众之间贫富差距逐年加大,矛盾突出;三是古宅子、古牌坊等古建筑物维护修缮因缺乏资金难以实施,目前,部分挂牌保护古民居和部分未纳入挂牌保护的老宅子因无人居住、年久失修、产权纠纷和缺乏资金即将面临倒塌。
(二)房建审批流程需进一步规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和顺古镇居民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居民建房需要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内容较多,增加了居民建房成本,困难群众存在抵触情绪,且部分困难群众因资金问题不愿提供;其次是部门联动效应差,因审核签字责任和风险较大,联席审批委员会无公章,目前提交联席审批的方案均无正式会议文件下发,我局后期审核依据不够充分。
(三)各项秩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随着旅游行业快速发展,大量民宿、客栈兴起,房屋建筑密集,消防设施设备落后,消防安全压力巨大;二是实施双虹桥交通禁行后,仍然有大量电瓶车、摩托车和机动车涌入古镇内,交通混乱的现象仍然突出;三是游客不断增长造成古镇的供水、供电、排污等问题日趋突出。
三、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保护好古镇风貌。坚持“团结务实、科学执法、和谐管理、重在保护”的工作方针,健全房建巡查档案,人防物防相结合,加大房屋建设的监管力度;同时,围绕“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的思路,加大违法违规建筑的执法力度,提前介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止群众私拆乱建的行为。
二是严格房建审批制度。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和顺实际,积极配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和顺古镇房建审批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审批格局、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把控好古镇风貌。
三是强化立法保障。待《保山市和顺古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积极配合保山市人大、市政府起草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保山市和顺古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
四是全力配合国家5A景区创建相关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消除盲点,下大力解决“脏、乱、差”死角,努力构建“水清、气爽、岸绿、景美”的人居环境。同时,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市场、交通、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古民居保护力度。以保护历史建筑风貌为核心,以挂牌保护古民居、月台、寺庙、洗衣亭、牌坊为重点,加大保护力度,保存好传统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立健全古民居电子档案,聘请具有古建筑修缮资质公司鉴定核实分批修缮维护,增加保护工作经费,鼓励群众自行修缮维护,加大统一规划、打造,为传承和顺历史文化、发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协同推进文化厚重、风貌独特、资源富饶美丽和顺。
二是加大古镇外观风貌整治力度。1.实施太阳能整治行动。发挥行业、群众和社区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鼓励群众积极响应古镇保护号召,努力营造整改浓厚氛围;深入实地考察论证,研究出台科学合理和操作性强的整改提升方案,分批解决整改水电供应不足的问题。2.实施阳光棚、彩钢瓦房整治行动。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等为抓手,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方案,坚持全面摸排、深入宣传、依法拆除的工作原则,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蔓延趋势,不断提升古镇人居环境,保护古镇历史风貌。3.实施强弱电入地二期工程。围绕一体规划建设要求,以特色旅游小镇建设为契机,配合市级职能部门牵头,实施核心区强弱电入地二期工程,进一步优化和顺旅游环境、规范古镇外部风貌、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三是加快推动新区建设。以可持续的建设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核心区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调整优化古镇核心区空间结构,对原有保护区域再次核实划线定界,明确保护区域、等级具体范围。全力做好规划建设协调配合工作,有序有度利用周边土地,启动和实施新区项目规划建设,逐年减少核心区新建、扩建数量,解决群众日益增长建房居住实际需求和保护管理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