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020-062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15:2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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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基数已出炉
为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及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保医保〔2020〕36号)文件精神,腾冲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开展2020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工作,个体参保人员请于7月1日-12月15日,持《城镇职工医保证》和银行卡到腾冲市税务局窗口缴纳当年的保费;中断缴费1年的,需到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重新办理参保手续,视为新参保。现将保山市2020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