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23-5/20251230-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 公开目录 | 价格和收费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11:17:26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四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公布如下: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 本级 | 政府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符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条件的,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部门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 | 一、云价综合〔2014〕42号文收费标准: 1200元/m² 10元/m² 二、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收费标准降低30%后: 840元/m² 7元/m² | 政府制定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防办、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一、《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9月25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或者应建地下室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等原因不宜修建的,建设者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统—修建。 二、《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的规定:省级防空重点城市新建高层建筑(10层以上含10层)或基础埋深超过3米,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收,1200元/m²;省级防空重点城市新建多层建筑(9层以下含9层且基础埋深小于3米),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收,10元/m²。 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降低30%。 | 腾冲市属于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