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2024040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09:14:13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发改易地〔2024〕76号
团田乡: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地区〔2024〕70号)文件,现将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单位,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周期
(一)补助资金
下达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建设团田乡民乐集中安置区产业发展示范安置区项目1个。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置区产业发展道路硬化300米,烟区灌溉沟渠修复800米等产业基础设施。
(三)建设期限
2024年5月至12月。
二、相关要求
(一)完善和加强项目管理
团田乡要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执行公正、公开、透明。
(二)尽快启动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完成
团田乡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做好项目初验、竣工材料编制以及项目资料、图片等档案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腾冲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腾财发〔2021〕130号)文件的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项目竣工后,团田乡要及时进行财务结算,整理相关单据,尽快完成报账手续。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四)安排专人进行项目录入和上报
1、系统录入:安排专人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度录入国办系统,并做好系统内项目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
2、进度报表:此次下达的项目实行进度月报制,团田乡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将项目招投标情况、公示情况和月调度情况一并上报,上报时间截止为每月25日。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