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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1-1-/2024-0414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医疗概况 发布日期 2024-04-14 14: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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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中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病人的权利

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自主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权)。

(10)病案资料复印权。

(11)病历共同封存与启封权。

(12)共同委托鉴定权。

(13)申请再鉴定权。

(14)随机抽取专家权。

(15)申请回避权。

(16)陈述与答辩权。

(17)请求调解和处理权。

(18)请求赔偿权(诉权)。

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医患之间、患者之间都应互相尊重。不应轻视医务人员及其他病人,要尊重他们的人格,更不能打骂、侮辱医务人员。

(5)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病人要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亲来访人员等;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10)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二)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设立投诉办公室。在门诊医技楼大厅、住院楼大厅、大医馆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

医院投诉办地址:西源街道腾冲市中医医院后勤楼四楼

电话:0875—5181675

院办公室:0875—5183672(24小时)

卫健局办公室:0875—5131809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腾冲市中医医院党委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密切联系医院实际,认真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医院党委及时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作的报告精神,自觉贯彻落实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精神,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同时,坚持把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中来,认真汲取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训。严格按照《腾冲市股所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按照程序考察提拔干部。认真执行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把团结带领班子表现在“快决策、准决策”上来。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格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把廉政廉洁风险教育贯穿风险防控工作始末。建立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和长效落实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将业务与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有明确的相关责任人与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行风工作的有效落实。组织全院职工开展行风建设线上培训,深入学习《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条例。纵深推进“医清患乐”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出台了《腾冲市中医医院“清廉医院”建设活动方案》《腾冲市中医医院“医清患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围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要人员”三个领域,聚焦“设备采购、诊疗药品、服务收费、三重一大、医保报销”五个重点,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临床医生、设备科、药剂科等重点科室,打造风清气正好的良好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