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1-072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医疗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08: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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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在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时发现腾冲市尹瑞新诊所违规接诊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患者,予以关停处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明确要求,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依据上述文件要求,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于7月10日与尹瑞新诊所签订了《腾冲市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该诊所位于荷花镇,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距离较近,更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但该诊所疫情防控意识淡薄,视《承诺书》而不见,不认真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经查实一天内多次诊治有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的患者。根据相关要求,卫生监督员立即对该诊所予以关停处理。
下一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将加大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意识,自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文字:番能梅
审核:李加旺
编辑:段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