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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0-1109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 2020-11-09 15:16:0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2020年上半年儿童福利保障情况信息公开

保障对象

一季度发放 (人次)

一季度发放资金(元)

二季度发放 (人次)

二季度发放资金(元)

集中供养儿童

12

23688

15

29610

散居孤儿

260

331240

268

341432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58

361952

404

397086

“福彩圆梦”助学工程

55

83896

55

83896

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105

133770

105

133770

备注:1.孤儿认定条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父母双亡的证明或当地法院出具父母失踪的证明,认定为孤儿(其它证明材料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云民福﹝2011﹞5号)执行)。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根据云民规﹝2019﹞2号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3.发放标准:集中供养儿童1974元/月;散居孤儿、父母养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74元/月;“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每学年中央补助10000元及省级和地方每月补助67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1274元/月的标准结合家庭成员纳入低保、特困保障情况进行差额发放。